记忆力再好的人也避免不了遗忘 [抄一抄比遗忘好]

  读李美皆的《关于从维熙的“混沌”》时,第一感觉是获得了一种阅读快感,一种只有读到好文字以后才会有的那种怦然心动。不过紧接着也产生一个疑问:文章可以这样写吗?没错,那些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从维熙的文字,不是李美皆的文字。可是,既然李美皆已经讲明这篇文章就是对《混沌》的摘抄,还特别强调“我尽量使用从维熙的原文,并尽量不做评论”,那么就不存在是不是抄的问题,只存在可不可以这样抄的问题了。
  稍后,读到了黄桂元的《批评家的“中产阶级化”与学术底线》。这篇文章对李美皆提出了相当严厉的批评,前半部分,我是颇有同感的,而读到后半,却引起了困惑。这困惑,缘起于它对《关于从维熙的“混沌”》(以下简称《混沌》)和《那些不能湮没的小历史》(以下简称《湮没》)的批评。它似乎是对我那个“文章可以这样写吗”的回答,但并不是我想要的答案。不过,正是由此而引起的思索,让我觉得自己靠近了那个答案。
  在展开我那些与黄先生不同的想法之前,十分有必要讲一讲“颇有同感”的部分。应该说,这一部分也确曾让我怦然心动,因为讲出了我一直想讲却没有讲出来的话,而且讲得很到位,所以不如直接抄在下面。
  黄先生是这样讲的:“李美皆也确实今非昔比……批评行情一路上扬,成了中青年批评群体中的翘楚和各种研讨会的常客。功成名就的李美皆当然不会停笔,据说正在研读当代文坛历史,意欲向学术的纵深地带拓展,而有关当下文学的评论文字也时有兼顾,《责任和道义的火焰》、《担当时代有大音》、《以军人的诚挚与热爱》、《与世上的美好一同想起你》、《沿着想象的路径,去看一个人》、《满目青翠 遍野芳菲》、《马晓丽:激情与内敛》、《地老天荒的情怀》、《装在玉净瓶中的文字》、《风露与高寒》等等不一而足,看上去宏大且斑斓,光滑又圆润,却似乎失去了一些什么,与她自谓的‘我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就是简单、率性、感性’云云,更是隔山隔水,判若两人。个中底细,自然不是局外人能说清楚的。”
  此前的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挺少见到李美皆的文章了。这让我对这位我一向看好的批评家不免产生一种纯属个人的担心。她“当然不会停笔”,然而她正在逸出我个人的批评视野。我弄批评纯属业余,这三年又正在写一个长篇(这才是我的正业),所以视野极其狭窄,基本上没时间去看各种表扬稿。黄先生的文章证实了我的担心;虽然仍没看到那些文字,但看看那些题目,我就相信了黄先生的判断:光滑又圆润。那确实是一条轻松愉快如沐春风的路,走向或走在这条路上的同一代或年龄稍长的批评家,李美皆远不是第一个,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眼睁睁看着这些原本浑身洋溢着才气和锐气的批评家,走着走着,锐气渐蚀而才气依旧,再走着走着,锐气蚀尽而才气渐损,又走着走着,才气和锐气皆杳然如黄鹤一去。我不仅说不清个中底细,也看不透其间原委。不过,我至少还能感觉到,这与黄先生所说的“中产阶级化”有关,但两者的相关性却与黄先生的意思正好相反。我注意到黄先生使用这个词语时是加了引号的,意者是要表明他不是在通常的意义上使用的。若按我的理解,真正的中产阶级化,本来正应该是防止上述不幸最有效的免疫机制。那么,不幸之所以还是发生了,恰恰说明他们没有中产阶级化。我还注意到黄先生使用了“功成名就”一词,我觉得这个词用得极好,精准而贴切。把这两点合起来,意味着在中国,一个批评家即使功成名就了,也很难进入中产阶级,因为他或她得到的只是某种“功名”,而不是可以无需看人眼色行事、仰人鼻息为文的底气。万一将来的某一天,“三十功名尘与土”了,也就只能“八千里路云和月”了。可是,如果反过来看,那个将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功名”授予这些批评家的机制,在做出相应决定的时候,我宁愿相信他们更多地是出于爱才,而不相信他们怀有戕害其才气和锐气的初衷。也就是说,后来的结果,可能并非他们当初所愿。所以,其间的原委,真是需要好好想一想的。
  我在想这些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是局外人,所以提醒自己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办法之一,就是多一点善意,少一点幸灾乐祸。我知道这有感情用事之嫌,而感情用事常为学术研究所不取,因为它会影响学术判断的客观性。但这一回我愿意冒一点险,不求学术之严谨,但求内心之坦然。
  要言之,我要替李美皆的《混沌》和《湮没》做一点辩护了。从黄先生批评文章的行文看,前面涉及的李美皆的那些“光滑又圆润”的文字,只是她走向岐途的开始,而《混沌》和《湮没》,则属于越走越远,“是在挑战学术规范的底线”。不是彻底堕落,也是走向沉沦了。但是在我看来,正是《混沌》和《湮没》让我看到了希望,甚至还产生了新的期待。虽然这可能仅仅是某种善意,但我仍想试一试能让它在学术上言之成理。我知道这活儿的难度。实际上,干这个活儿的惟一下手之处,就是先要挑战黄先生设置的那条“学术规范的底线”。干这种活儿没有迂回包抄之类的诀窍,只能正面突破,所以我愿意先直截了当地亮明我的观点:那根本就不是“学术规范”,更遑论“底线”。
  当黄先生的文章中出现66%、70%的百分比时,我就意识到他是在使用哪一条学术规范了,而他之所以没有明说,并不是想隐瞒什么,而是因为在他看来此事不言自明。是啊是啊,我们的学术界早已习惯于把非止一端的此类“不言自明”的“规范”,作为逻辑的前提来展开自己的论述了,而一旦有人提出这个前提也是需要证明的,那后面的逻辑链便会从出发点开始断裂,以至于整个儿报废。这里撇开非止一端中的其它端,只说相关的一端,即涉及引用问题的“适度引用”和“过度引用”。
  什么叫“引用”?引而用之之谓也。它由两个不同的动作所组成,第一个动作是“引”,第二个动作是“用”,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就依黄先生设定的体例,将“批注式、评点式研究”除外,那么一篇学术文章的功用,就是作者以此表达、论述、论证自己的“独立学术言说”。一般地讲,你既然有话要说,把你的话说出来就是了。所以,只是在言说方式的意义上,才有“引”的问题,即除了作者自己的话,还引征了别人的话,从而派生出“引征”的正当性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这个正当性的标准呢?惟一的标准就是“用”。引而用之,即为正当;引而不用或引而无用,即为不正当。还有别的标准吗?没有了。具体到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就是这个正当性与引征的量无关,也与引、用之间的比例无关。引征的量很大,只要用得好,不仅不是坏事,反而倒是好事,老祖宗已经为我们留下了现成的赞美之词,叫“旁征博引”或“广征博引”。有一个与“旁征博引”对应的成语故事,讲的是狄仁杰为了劝一怒之下要杀武卫大将军权善才的唐高宗,就举了两个汉、魏时的例子,暗喻明君治吏应依律定罪,不可感情用事,从而救下了权善才。在这个故事中,“引”占的比例不是70%,而是100%,“用”的部分“不着一字”,却达到了目的。你能说这是“过度引用”?   我说不好“过度引用”这个词是谁发明的,是怎样传开的,又为什么居然会成为一种“学术规范”。而我所知道的现实,是它根本就是一个没有规范的“学术规范”,它虽然已经被当作“学术规范”使用了若干年,但用到现在,对于究竟超过了多少——10%?20%?还是30%?——才算“过度”,仍然莫衷一是。所以,在真实的学术实践中,它所起到的惟一的真实的作用,就是以一个虚拟的“过度”为遮羞布,通过把“引”和“用”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为一体,来使“适度引用”中那种有引无用的做法正当化。其结果,便是那种毫无“独立学术言说”的白纸黑字铺天盖地,却仅仅因为它们懂得有节制地“适度引用”,就成了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文章!当然,我上面这通辩护词即使能得到采信,其作用也仅限于能把李美皆从“学术底线”以下拉上来,并不能代替对她的《混沌》和《湮没》的具体评价。她真的引而用之了吗?即使用了,用得好吗?
  这回我得感谢黄先生提供的那两个百分比了。我读《混沌》在先,《湮没》在后。读《混沌》时出现的那个“文章可以这样写吗”的问题,读《湮没》时并没有出现。当时也没有细想,更没有去计算字数和百分比,倒是仅凭阅读感受得出了一个错误的印象:看来《混沌》抄得实在太多,能像《湮没》这样抄得少一点就好了。直至看到黄先生的文章,我才大吃一惊地认识到这个印象竟然和事实恰恰相反,《混沌》的抄只有66%,而《湮没》却超过70%。为什么会这样?这让我认真地想了一下,而想的结果却又与黄先生有了不同。黄先生批评《湮没》“干脆就是一堆零敲碎打的资料汇编”,而我那个想了一下的结果却是:同样是抄,零敲碎打地抄,比死捺住一本书去抄,效果要好。
  这就牵涉到用得好不好、怎样用为好的问题了。正如黄先生所指出的,《湮没》是从多本著作中进行摘抄的,然后串接在一起,这就有了一个如何选择、剪辑的问题,而作者的为我所“用”,就体现在这个选择和剪辑之中。当这些零打碎敲的材料被拼接在一起之后,就形成了一幅由一些不该湮没但实际上已经近于湮没的“小故事”所合成的图景。这是我国当代文学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却被绝大多数当代文学史所忽略,尤其是那些“第一时间”写出的当代文学史。虽然它涉及的主要是作家而非作品,但这种现象恰恰说明,我们的文学史上确实有过这样一个时期,一些作家一生中最好或最坏的“作品”,是用他们本人的生命、尊严、人格写成的。相比之下,《混沌》的资料来源单一,虽然其中也有选择和剪辑,但是其最终的效果,也就是从几个不同的方面介绍了从维熙的《走向混沌》。
  这是一种技巧,一种在此类文体中大量引征之后怎样用得更好的技巧。在这个一谈到技巧就让人立刻想到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的文学生态里,谈论这种技巧似乎显得很不合时宜,也很不学术,但我认为却有它实实在在的意义。文学写作的技巧,本来就应该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莫言得了诺奖,评奖者发布了授奖词,“魔幻现实主义”立刻成了烫嘴的词汇,批评家们纷纷发言撰文,解析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有哪些表现和特征,他是如何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又与该马有哪些不同等等,正说得热闹,猛然间天降一盆冷水,有懂洋文的出来说,那个授奖词被误译了,人家用来表扬莫言的那个字应该译为“谵妄现实主义”,和当年用来表扬马尔克斯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洋文。你说这不是故意跟咱们过不去吗?在中国,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莫言是“谵妄现实主义”作家。若是单用逻辑推论,这事儿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们把诺奖授予了一位从来没被中国人读懂的中国作家,要么就是他们自己没有读懂莫言。如果让我从这两者中选择一个,我还真是哪一个都不敢选,因为无论选哪个,结果都一样:获奖的莫言,和我们所谈论的莫言,不是同一个莫言。您瞧,这生生就是被“主义”害的。相比之下,我这儿所说到的技巧,就实在多了。无论将来李美皆得不得奖,得什么奖,都碍不着“主义”的事儿。
  而且这技巧很有用,因为类似的写法,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文体。此类文体究竟始于何时何人,我没有考证,但可以肯定非自李氏始。数量还不少,只是没有引起真正的注意,而究其原因,到底是因为抄得不如李美皆多,还是用得不如李美皆好,我也没研究。如果这种文体从此开始引起了注意,则黄先生的文章功莫大焉。我也很愿意追随在黄先生身后,为之摇旗呐喊,因为我希望并相信这种文体还会发展、提高,还会有更多的人参与。比如,在2012年第5期的《小说评论》上,我读到了李建军的《思忆文学与〈牛汉自述〉》。在这篇文章中,此李抄得不如彼李多,但用得比彼李好。尽管如此,其中让我怦然心动的文字,还是那些抄来的,不是李建军本人的。比如,他抄了重病中的阿垅在监狱里所写的交代材料:“我可以被压碎,但决不可以被压服。”“一个政党,一向人民说谎,在道义上它就自己崩溃了。”这样的短句,比李建军那些关于这位诗人的道德理念、伦理境界、人格状况、文化修养的论述,要更有力量得多。由此看来,从理念上讲,倒是李美皆的判断更明智:尽量多引用原文,尽量少做或不做评论。你终归是“他者”;你或许写得出同样好的文字,但你肯定不具有那样的语境。当然,我在这里所做的判断都是相对的。这种文体刚刚兴起,相关的技巧还只有少数的人在探索,还有待在更丰富、更多样的写作实践中逐步得到提高和完善。
  或许这种文体本身也是暂时的,因为他的存在,只对应着某种被制造出来的遗忘。从维熙的《走向混沌》出版于2007年,这才过去了几年,还有多少人记得这本书?而这本书里写到的那些事,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还有多少人知道那些事?即便因为读了李美皆的文章,又想起来了,或有了兴趣,想去书店买一本,买得到吗?李美皆在文章开头说:“我数度疑惑:有这把火在这儿,何至于我们出书时不过豆大一点灯光还被严防死守?”能写出这个话,表明李美皆至少还保留着她的那点“简单”。简单的李美皆看到了那把火,却没有细想那把火现在是不是还在燃烧。我们现在就是这样一种人文环境,而且民间也存在着足够的基础,能让一把火还没来得及燃烧就“被灰烬”。最近有一个中篇小说叫《启蒙》,讲一个叫蕖伯安的人,原来是右派,虽然后来改正了,但是这个改正右派却一面打着“启蒙”的旗号,一面干着玩弄女性的流氓勾当,最后变成了一个依附于权势的恶霸资本家。发表后《选刊》转载,接着便传来几位批评家的一片喝彩声。我“数度疑惑”:开禁了?恐怕不是。虽然我从头到尾读了这个作品,但我仍然不想对它本身做出任何评论,只想说几句外围的话。我能意会到这个叫蕖伯安的人物是有实指的——确有其人其事。但是,中国的右派有五十五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即使你说里面有杀人犯,我也不敢打保票说没有。那么,除了蕖伯安这种人,还会有另外若干种人吧?随便举个例子,比如说林昭吧。如果同一个时间段里,同样是涉及反右的小说,写蕖伯安这种人就能发表,写林昭那种人就不能发表,那么在写《启蒙》这种小说时,或是在为这种小说喝彩时,尤其是在喝彩文章中使用了“那一代知识分子如何如何”一类句式的批评家,我建议最好先读一读从维熙的《走向混沌》,或者至少读一读李美皆的《混沌》。黄桂元说了:“许多内容在网上可以查到。”我特地查了一下,您别说,网上还真有《走向混沌》的全文。但黄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您瞧是不是?网上明明有,为什么没人去查?
  李美皆抄得确实不少。但是,在这个制造遗忘的时代,我希望她抄得再多一点。
  抄一抄比遗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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