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报道中的分寸_分寸

  列宁说,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新闻报道同样应该讲究分寸和尺度,分寸把握得好坏直接影响着新闻报道的成败。  如何把握新闻报道中的分寸和尺度?
  一、正负报道平衡适度
  新闻报道要牢牢把握好主旋律,以正面宣传为主,合理控制负面新闻数量,并使负面新闻最终达到正面效果。
  (一)控制“批评”的数量。将负面新闻“扎堆”集纳编排,集中报道,会给观众一种夸张的误导。批评报道要适度,不能为追求所谓的可读性而整版地刊登案件、灾害、事故的批评报道。造成人人自危的影响。
  (二)找准“批评”的位置。要找准批评的角度,力求准确。让人“无懈可击”,才能“帮忙”不“添乱”。积极寻找负面事件的正面启示意义。把报道负面新闻的重点更多放在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给受众多提供一点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起到警醒作用。
  (三)把握好“批评”的节奏。组织批评报道要把握好时机,在重大喜庆活动、重大会议期间。采取缓、压等办法严格控制负面报道:要把握好轻重详略,不能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极力渲染社会中反常的、失衡的一面,不能对案例中暴力、欺诈等违法行为作过细描写,以避免诱导犯罪。
  (四)正面宣传不文过饰非,虚报浮夸。表扬的话说过了头,同样会让读者产生怀疑。正面报道中要准确领会党委、政府的工作意图和领导讲话的精神。做到恰如其分。如领导接访解决信访积案的报道。有的记者擅自写当事人“满意”来突显领导的智慧和功劳,结果被当事人找上门来“论理”。
  二、提炼主题文题一致
  做标题时要准确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恰如其分地概括事实,避免超越事实本身而将意义放大。否则就会被读者认为新闻“有假”。
  某报刊登“一诈骗团伙兜售假冒保健品。坑害中老年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8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新闻,标题为《一诈骗团伙伏法》。“伏法”意为被执行死刑,可见这个标题未准确反映文章内容,极为不妥。2012年5月17日《忠州日报》大样上一则消息标题为《舞蹈获全国金奖》,内容中写的是这个舞蹈节目被北京电视台“童心梦想”2012年六一大型文艺晚会组委会评为金奖。将于六一儿童节期间在北京电视台播出。其中的“全国金奖”夸大其词,以偏概全,修改为《舞蹈六一亮相北京电视台》后见报,就准确贴切。
  三、遣词造句客观准确
  新闻报道要坚守客观性原则。遣词造句不能过火,才能让人感到真实、真诚。
  (一)不能为尊重领导而用语过度。如:县委书记XXX前往县特殊教育学校看望慰问残疾学生,县委副书记XXX等陪同。同一级的正职和副职,不宜用“陪同”,应用“随同”或“随行”。
  (二)不能为突出工作而顾此失彼。如:县委书记XXX率县党政代表团到石柱县考察,受到石柱县委书记XX的盛情款待。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控制“三公消费”的今天,“盛情款待”只能产生不良影响。又如:“通过我县大力争取,在市领导某某的照顾下,这个项目终于开工。”这里的“争取”、“照顾”,经不起推敲。领导厚此薄彼的“照顾”,轻则属办事不公,重则属违章违纪。上级安排项目,如果靠下级的“争取”而定,就违背科学发展观,这样的“争取”引导人们走歪门邪道。
  (三)不能为凸显关怀而伤害弱势群众。某报写慰问贫困户的新闻中:“杜钰元虽然右脚截肢,但未能阻止癌细胞的转移,目前已是肺癌晚期。县政协主席XXX为杜钰元送上慰问金。鼓励她坚定信心,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一个“肺癌晚期”患者,生活怎么可能会“越来越好”?这种不看对象,夸大其词的关心,让人觉得虚假,改为“鼓励她坚定信心抵御病魔”就恰如其分。某报刊登的《“骷髅女孩”进京求医》,对因患病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冠以“骷髅”这个让人恐怖的词语,是一种带羞辱的伤害。这种为吸引受众而不顾尊重生命尊严,丢失了应有的道义。
  (四)不能使用情感色彩较重的词汇。叙述事实应尽量使用中性词,慎用褒义或贬义词汇,避免出现“惊爆”、“竟然”、“胆敢”等主观色彩浓厚的字眼。对“富二代”、“官二代”等特殊群体,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用抨击或嘲讽性语言吸引眼球,煽动社会不满情绪。
  (五)不能违背法治精神而妄下结论。涉及司法案件的报道,用法律术语要准确,符合现代法制理念,不用带倾向的语言。如随意用“过堂”、“拒不认罪”、“狡辩”等,在伸张正义的同时,无形之中宣扬了非法治的观念。
  (六)不能因数据上的“假真实”而弄巧成拙。有些报道,在涉及的数据明显很难找出确数的情况下,不用约数而用精确数字。往往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四、细节描述真实客观
  细节在新闻报道中起画龙点睛、彰显主题的作用。描述细节要掌握分寸。真实客观。
  细节描述不要刻意拔高。刻意拔高细节,读者就会怀疑其真实性。如在报道“农民黄永明勇救四孩痛失两亲”的细节时,重庆某晚报报道为:面对险情,黄永明不顾离自己最近的女儿和孙女,先救离自己更远的同院4个小孩。当4个小孩被救起后。他的女儿和孙女却被不断上涨的洪水冲走……当地群众见到报道后,痛骂记者“搞假”。而《忠州日报》报道为:面对险情,黄永明顾不得先救自己的女儿和孙女,从近到远一个一个将被洪水围困在石头上的同院4个小孩抱起,用力甩到岸上。不断上涨的洪水冲走了站在石头上最后位置的女儿和孙女……两篇报道,后者符合事实,因为当时突发大雨,同在一个地方的同伴们都急忙回家。他女儿背着5岁的孙女,毕竟跑不过同伴,所以位于河中石头上最后的位置。前者按照传统的“英雄模式”人为拔高,不符合事实及人性的本能。
  细节描述要讲究技巧。某报曾以《男篮训练刘炜张云松拳脚相加,李元伟严肃批评2人》为题,刊发关于中国男篮“打人事件”的报道,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新闻炒作。事实上两个球员确实存在互相推搡的动作。遗憾的是,记者将“肢体非正常接触”写成“扭打”、“拳脚相加”。还刻意加上记者对事件原因的主观推断,并下结论说“并非两人一时冲动”“把不应有的人情关系带到国家队里”。由于没有把握好细节描述技巧,落下新闻炒作之嫌。描述事实细节,应准确详尽,不夸大,不主观猜测妄下结论。描述记者不在现场时发生的细节,应以对当事双方和目击者的采访构成陈述内容,以直接引语表述。对新闻事件的解释、分析。不能靠记0020者进行语言的逻辑推理和演绎。而要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以事实解释事实,以事实分析事实,以事实说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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