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_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迈新步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宗旨,建立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努力提高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水平,广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初步形成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了机制,夯实了基础
  本届以来,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由常委会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人事代表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明确代表工作要求。本届以来,修订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规定、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制度、代表专题调研制度、代表履职学习制度、代表参与信访制度等,统一部署代表集中视察、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点,为代表广泛、深入、全面、积极地参与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将代表当作“主角”而不是“点缀”,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研究并汲取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经费保障、信息服务、学习组织、会务安排、后勤服务、意见传递、安排参与信访等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与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人事代表工委根据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要求,将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好需要多个委员会和部门通力合作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同各委员会和部门的协调,保障代表履职活动有序开展。
  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深化代表履职效果。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和乡镇人大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为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提供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各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积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安排代表专题调研、代表联系社区等活动,使代表活动深入基层,更为扎实有效。
  代表踊跃参与、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代表共提出了157件议案和4957件书面意见;3000多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0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共有4万多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履职活动。2010年以来,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社区活动,反映了数千条群众诉求,并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对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有力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有序开展;广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覆盖”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进一步保障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能否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能否深入基层积极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是开展代表工作非常重要的着力点。从2004年开始,本市先后有12个区在社区(街道)探索建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市委高度重视在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2010年12月24日正式批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同意在全市统一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201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和职责。2011年6月底,全市有社区(街道)建制的15个区99个社区(街道)全部统一挂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不仅从体制机制上填补了本市社区(街道)层面没有代表工作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也为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可靠和规范的服务保障。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场所配置“三落实”。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本市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专题会议;举办了两期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代表联络室的规范设立和有序运行,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基层履职出现了可喜的“五个变化”:人民群众找代表更便捷了,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了;代表履职的信息更多了,履职的底气更足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更紧密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了;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中心工作结合更紧密了,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更有推力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反馈,更及时更有效了。
  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进一步督促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和机制,积极创新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方式。2009年以来,由原来一位分管副主任带队督办几件重点书面意见,改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委员会和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到承办代表书面意见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督办,进而围绕本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部分专题进行督办,不断增强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对主任会议督办书面意见工作高度重视,使书面意见督办成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提升了“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对加强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视度;督办工作在方案设计、内容安排和活动组织等方面都将代表作为督办的主体,代表参加督办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本届参与主任会议督办的代表达489人次,364人次在督办座谈会上发言;督办工作在着力聚焦重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督办覆盖面,道路交通管理、养老事业发展、调结构促转型、现代服务业、促进稳定物价、学前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交通、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城区苏州河以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题督办增强了督办工作针对性,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助推各承办单位之间形成合力,共同解决代表和市民呼声较高的、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提升书面意见整体办理效果。
  本届以来,常委会通过创新主任会议督办,交出了这样一份成绩单:开展27次主任会议督办活动,共有242件书面意见办理结果得到不同程度推进。在督办涉及的1639件书面意见(占本届代表提出书面意见总数4957件的33.1%)中,解决采纳率达58.3%。答复为“解决采纳”的比初次答复时增加了191件,“解决采纳”比例提升了11.7%。答复为“留作参考”的比初次答复时减少了124件,“留作参考”比例下降了7.6%。书面意见的解决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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