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裁判员证 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结果公开显示的可行性研究

  摘要:对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的可行性展开研究,有利于散打项目早日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在技术上做好准备。通过对比分析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田野调查法等研究方法,研究认为:1)散打比赛采用“暗分制”,不符合体育比赛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可能成为其进入奥运会赛场的障碍,应尽早进行改革。2)武术散打比赛实行“暗分制”有其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3)在不影响边裁独立评判的情况下,武术散打比赛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开显示边裁判员的评分情况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结果
  中图分类号:G85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12-0123-03
  Research on the Feasibility of Displaying of the Side Referee’s Evaluation in Public in Sanda Competition
  YE Wei1,LI Feng�mei1,ZHANG Yin�fu2,LV Xiao�jian1
  (1.Capital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Beijing 100191,China;
  2.Physical Training Department,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38,China)
  Abstract:It is beneficial to Sanda to get ready to be introduced to the Olympic Games in technology to research the feasibility of displaying the side referee’s evaluation in public in Sanda competition.By comparison analysis,interviews,questionnaire,field investigation method and so on,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1) It does not comply with the competition principles of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that the side referee’s evaluation does not display in public in Sanda competition,and thus it is most likely to be a hindrance for Sanda to be introduced to the Olympic Games,and it’s need to be improved urgently.2) It has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s that the side referee’s evaluation does not display in public in Sanda competition.3) Without influenc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side referee’s judgment,it is not only necessary and feasible to display the side referee’s evaluation in public in Sanda competition by an appropriate manner.
  Key words: Wushu Sanda;competition; the side referees; the scoring result
  
  众所周知,体育竞赛应该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这是保证运动员公平竞技的基础,对于奥运会这样事关参赛国荣誉的重大比赛更是如此。早日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是我国散打运动长期而重要的奋斗目标,然而,目前的散打比赛并不是在完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主要表现在运动员的得分即边裁判员的打分并没有公开显示,只是在每局比赛结束时显示运动员的胜负这样一个简单的比赛结果。那么,人们势必会对比赛结果产生疑问,特别是在双方运动员实力均等或是一方运动员得势不得分的情况下,更使人对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散打比赛边裁判员的评分是否能够更加公开、透明,便于参赛各方和广大观众及媒体来参与监督,以适应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趋势和奥运会对竞赛项目的要求,是亟待认真研究的课题。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以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的可行性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访谈法根据课题需要,对部分国内一线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于2009年10月在山东菏泽全运会散打决赛比赛现场,对观看比赛的部分观众进行了访谈。课题组通过访谈了解到,除了少数裁判员和管理人员对于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的公开显示持谨慎态度外,其他受访者都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其中许多人士表现出十分迫切的态度,认为应该尽快实施该措施。
  1.2.2问卷调查法根据课题需要,课题组设计了两套问卷,分别针对裁判员和教练员群体。裁判员问卷共发放了40份,回收36份,回收率为90%,回收问卷3份无效,有效率为91.7%。教练员问卷发放了30份,回收26份,回收率为86.7%,其中4份为无效问卷,有效率为84.6%。问卷回收后采用裂半信度法进行了信度检验,得到“半测验”得分的积差相关系数rhh为 0.7236,经“斯皮尔曼―布朗”公式rtt=2rhh/(1+rhh)加以校正后,分半信度系数为0.8352。表明回收问卷的可信度符合要求。
  1.2.3对比分析法将散打比赛与奥运会同类格斗项目(跆拳道和拳击)的竞赛评判方式进行对比研究。
  1.2.4田野调查法所谓田野调查法又叫实地调查或现场研究。本课题的负责人长期从事武术散打竞赛的裁判工作,近几年每年都参加全国性的武术散打比赛裁判工作,对该领域有很深的切身体会。
  
  2结果与讨论
  
  2.1散打与奥运会同类格斗项目竞赛评判方式对比分析奥运会徒手格斗项目有拳击、跆拳道、摔跤和柔道这4项。依据格斗技术动作的时空状态特性,拳击和跆拳道属于踢打类格斗项目,而摔跤和柔道属于摔拿类格斗项目。[1]武术散打虽然具有这两类项目的综合特征,但由于散打的摔法技术受“2秒原则”的制约,属于快摔技法,因此散打运动与拳击和跆拳道的性质更为接近,本研究只对它们之间的评判方式进行对比分析。
   散打和拳击、跆拳道竞赛都采用1名场上裁判员和数名边裁判员各司其职的方式来共同对比赛的胜负进行判定,散打和拳击都设5名边裁,跆拳道竞赛在不使用电子护具时设4名边裁,使用电子护具时设3名边裁。[2]
   拳击和跆拳道场上裁判员的职责相同,主要是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对运动员的犯规和伤病等有关情况进行处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不参与运动员技术的评分。[3,4]散打项目场上裁判员的职责与此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他/她还要对运动员摔法技术得分与否进行判定。这是由散打运动的技术类别决定的。
   拳击和跆拳道边裁判员评判的方式是相同的,都是依据多数边裁员对同一技术动作是否产生效果在同一时间(1秒内)做出的判定。散打竞赛与此不同,比赛中任何一位边裁判员对运动员拳、腿技术动作有效性的判定都为有效。它依据多数边裁判员对双方运动员每一局胜负判定的结果。虽然都是依据多数原则,但其实质并不一样,且各有其合理之处。
  表1散打与拳击、跆拳道竞赛评判方式的对比
  项目成绩决定方式示分方式评分原则跆拳道3局累积记分制明分制依据动作效果的多数原则拳击4局累积记分制明分制依据动作效果的多数原则散打3局2胜制暗分制依据最终结果的多数原则散打与拳击、跆拳道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是示分方式的不同。拳击和跆拳道采用的都是“明分制”,就是裁判员采分后都应立即公开显示,现场所有的人员都能知道比赛的即时结果。这样就保证了比赛的公开、透明,从而对参与竞赛的全体执裁人员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另外,广大观众也可以通过运动员得分的显示来加深对项目的理解,从而起到对项目的推广和普及作用。反观散打比赛,由于采用“暗分制”,即使在比赛结束时也不显示运动员的比分,只显示哪一方获胜这样的比赛结果,访谈中绝大多数普通观众表示看不懂。可见,散打运动要想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以及更好地在群众中普及推广,还要从项目本身解决一些技术性问题。
  2.2武术散打比赛实行“暗分制”的原因分析成绩判定方式的不同和判定依据的原则不同,直接导致了示分方式的不同。散打比赛时,每一位边裁判员对运动员拳、腿技术动作得分的判定都是有效的,这对边裁判员执裁水平要求更高,对于打分的独立性也要求更高。如果边裁判员打分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自然会影响最终的比赛结果。显然,在散打比赛中如果采用拳击、跆拳道那样的直接“明分制”,任何一个边裁判员的打分势必会影响其他边裁判员的判定行为,尤其是在裁判水平不太一致的情况下,一位有经验有影响力的边裁的判决将会主导整个比赛结果。这样,多数原则的基础就将不复存在,比赛的公正性也将会受到挑战。我们认为,这就是散打比赛目前实行“暗分制”的客观原因。
  另外,在目前的散打评判方式下实行“暗分制”,当个别边裁出现错判、漏判时,裁判长在对其分数加以调整时比较方便,不至于引起不必要的质疑和麻烦。如果实行“明分制”,不便于裁判长对比赛结果的总体把握。这应该是散打比赛目前实行“暗分制”的主观原因。
   通过走访调查和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裁判员队伍还是教练员队伍,他们认为影响武术散打边裁判员评分结果公开显示的前三位因素都是相同的。大家一致认为处于第一位的因素是,如果公开显示,不利于裁判组的总体把握,当边裁判员出现错误时不便于纠正。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以及集体观念。处于第二位的因素就包括了“不便于边裁判员的独立评分”。另外,“边裁判员之间的比分差异会给观众造成不良印象,不利于维护该项目的形象”也处于第二位因素,说明武术散打界人士对于该项目的热爱,大家希望该项目给世人一个良好的整体形象。
  表2影响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因素
  调查统计
  影响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结果
  公开显示的因素裁判员排序百分比/%教练员排序百分比/%不利于裁判组的总体把握,当边裁判员出现错误时不便于纠正128.5128.5不便于边裁判员的独立评分219.0223.8边裁判员之间的比分差异会给观众造成不良印象,不利于维护该项目的形象219.0223.8容易造成运动队和裁判员之间的矛盾,不利于该项目和谐发展314.249.5边裁判员压力大,不利于他们执裁,造成打分过于保守49.5314.2容易暴露边裁判员之间判罚差距,不利于培养和保护新裁判员54.754.7目前还不具备公开显示的技术条件,没有显示设备和相应的软件支持49.50〖〗目前管理层还不具备将之公开显示的决心49.50目前的评分系统已经很完备,不必要再进行更公开的显示49.502.3武术散打比赛实行“明分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虽然武术散打比赛由于各种原因暂时实行“暗分制”有其存在的合理基础,但毕竟其评判方式只是一种半公开和半透明状态,它没有将整个比赛的裁判过程置于广大观众和媒体的监督下,仍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最主要的表现是边裁判员的打分过程没有实时公开,大家能够看见的只是哪方运动员获胜这样一个结果,而运动员得分的过程是不公开、不透明的。另外,当边裁判员出现错判、漏判时,裁判长对边裁判员的纠正过程也是不公开、不透明的。这就为裁判长调节分数的随意性创造了条件,容易致使其权利不受监督。显然这是有违奥运会相关要求和奥林匹克精神的。如果要将该项目推进奥运会,势必要对其进行改革。
   其实,通过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和我们的调研表明,目前散打与奥运会同类格斗项目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边裁判员评分的显示方式上。如果采取适当的方式,是完全可以公开显示边裁判员评分情况的。调查结果(表3)也表明,无论是散打项目的裁判员还是教练员群体,绝大多数相关人士都认为有必要显示边裁判员的评分情况,而且通过采取适当的方式也是完全可行的。在访谈调研中,甚至有许多富有经验的老裁判和战绩显著的教练员对于公开显示边裁判员评分情况也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并且希望能够早日实现。
  
  裁判员教练员必要性91.595.2可行性87.590.52.4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的方式探讨我们知道,由于武术散打比赛所依据的多数原则是依据多数边裁判员对于每一局比赛结果的判定,而不是像拳击和跆拳道那样依据多数边裁判员对于同一技术动作的效果在同一时间做出的判定,那么,我们就必须要保证在每一局比赛结束前,每一位边裁判员的评分过程都始终具有独立性。因此,在选择公开显示的方式时,就要保证任何一位边裁判员的评分都不能让其他边裁判员看见,以免影响其评分的独立性。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其实我们只有3种方式可以选择(表4)。
  表4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的可能方式
  比赛进行中 每局比赛结束时包括临场边裁在内的所有人员不可行可行不包括临场边裁在内的所有人员可行可行在这可行的3种方式中,哪一种应该是我们需要采纳的呢?这要看哪一种最为公开、透明。应该说,只有在比赛进行中将边裁判员的整个评分情况适时地公开显示,才是最为透明的。只不过我们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在对边裁判员评分情况适时公开显示的同时,又不能让任何一位临场边裁判员了解其他边裁的评分情况,以保证其评分的独立性。通过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多数受访者也选择了这一方式(表5)。
  表5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公开显示的方式
  调查统计%
  显示方式的选项裁判员
  选项百分比 教练员
  选项百分比在每局比赛结束时,对赛场内所有人员公开显示每位边裁判员的具体比分,包括临场执裁的所有裁判员。37.827.8在每局比赛结束时时,对赛场内所有人员公开显示每位边裁判员的具体比分,但不包括临场执裁的几位边裁判员,以保证边裁判员评分的独立性。12.413.7将每位边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整个评分过程都实时地公开显示给赛场内所有人员,包括临场执裁的几位边裁判员。3.55.3将每位边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整个评分过程都实时地公开显示给赛场内所有人员,但不包括临场执裁的几位边裁判员,以保证边裁判员评分的独立性。46.353.22.5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情况显示屏幕位置设想图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如果要在比赛过程中对边裁判员的评分过程适时公开显示,则显示大屏幕的位置就需要回避临场执裁的边裁判员视线,以免影响其评分的独立性。其实,我们只要把显示屏背对临场执裁的边裁判员,面向广大观众和教练就可以了。其位置设想图如图1。
   至于公开显示的内容,将1~5号边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所裁的具体比分进行对应地适时显示就可以了。由于散打胜负评定依据多数边裁判员的判决结果,因此,为了使观众和媒体更清晰地了解比赛进展情况,还可以在屏幕下方通过红、黑双方运动员的色别条来适时显示领先一方运动员的色别,平局时可显示白色(或黄色)。
  图1武术散打比赛边裁判员评分大屏幕位置设想图
  3结论
  
  1)武术散打与奥运会同类格斗项目拳击、跆拳道的竞赛评判方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执裁原理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在示分方式上,拳击和跆拳道都采用“明分制”,而散打比赛采用“暗分制”,这不符合体育比赛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可能成为其进入奥运会赛场的障碍,应尽早进行改革。
  2)武术散打比赛实行“暗分制”的客观原因是其与拳击和跆拳道成绩判定的方式不同和判定依据的原则不同。同时也存在着便于裁判长从总体把握比赛结果等主观原因。
  3)在武术散打比赛中,在不影响裁判独立判决的情况下,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开显示边裁判员的评分情况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4)考虑到边裁判员评分过程的独立性,在对边裁判员评分情况进行适时公开显示时,大屏幕的显示应置于临场边裁判员的视线之外,具体位置可参考图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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