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制度的要求_国有垄断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研究

  摘 要:国有垄断企业工资分配问题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石油、通讯、银行、电力和烟草等行业员工的高工资与其低效率形成鲜明的对比,充满了中国特色。从国有垄断企业高工资的现状、形成机理和对策几个方面诠释国有垄断企业工资相关问题。
  关键词:垄断;工资分配;环境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049-02
  1 国有垄断行业高工资分析
  1.1 垄断企业现状
  (1)垄断企业与政府官员的人员流转。由于中国法律体系和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象。政府官员既进行国家行政管理,又是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层。为了自身利益,会出现政府规制和合谋现象,进行寻租行为。
  (2)垄断企业在于民营企业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由于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才出现了一系列垄断央企和国企吞并民营企业的案例。在垄断央企、国企与民企的博弈中,垄断企业凭借着政府给予的便利条件(融资、再融资、信贷等),使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日渐缩小。
  (3)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难以完全限制垄断企业的经济活动。虽然垄断企业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两者又不是同一体。由于垄断企业的性质是企业,是独立法人,拥有相对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而政府并不能完全掌握垄断企业的所有信息,因此,产生了信息不对称现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垄断企业可以在价格和政策上要挟政府。
  (4)垄断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与薪酬。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垄断企业凭借其对自然资源的廉价垄断,融资、税收方面的优惠条件,加上工效挂钩政策是垄断企业工资总额进一步增加,导致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非垄断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
  1.2 垄断企业职工收入状况呈现以下特征
  (1)垄断行业职平均工资普遍高于非垄断职工平均工资,工资增速也较平均水平快。1990-2008年期间,垄断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要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这19年间,各行业平均工资都有所增加,不过垄断行业平均工资的增加幅度要远大于非垄断行业平均工资。
  (2)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快。垄断企业较全国不仅工资水平高,而且工资增速也快,并且呈现与非垄断企业的工资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这里,还不包括工资外收入部分,如加上工资外收入,差距会更大。
  (3)垄断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实行“平均主义”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风气,企业内部的隐性收入、福利和奖金都是按照人头发放,导致垄断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小。罗楚亮(2006)通过对某垄断企业的工资收入进行分析发现,2002-2004年间,该企业员工收入的基尼系数小于0.1。说明了垄断企业内部的收入平均化程度非常高。
  (4)垄断企业内部存在“福利腐败”现象。福利腐败是指垄断企业通过利用行政垄断带来的权力,以福利的名义为职工谋私利,损害全社会利益的一种行为。例如,公交公司的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乘车免费,铁路职工程火车免费,电力职工可享受“福利电”,电信职工在电话费上有优惠等。福利腐败现象进一步提高垄断企业的收入水平,更加拉大了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的收入差距。
  1.3 垄断企业职工高收入的形成机制
  (1)高额垄断利润是垄断企业职工高收入的前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了使垄断国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成为市场中普通的经济体之一,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但由于政府与垄断企业的特殊关系,使垄断企业通过政府拥有了大量廉价的资源,如土地、融资、矿产等。垄断企业通过廉价垄断国家资源后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得到的。因此,高额垄断利润是垄断行业职工高收入的基本前提。
  (2)中国工资制度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垄断企业职工的高收入。1983年,国务院批准《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将“调改结合,两个挂钩”作为企业调整工资的原则。其依靠垄断性所攫取的高额垄断利润就依据工效挂钩的分配政策转变为企业职工的高工资。
  (3)成本转嫁是实现垄断企业职工高收入的必要手段。垄断企业所在行业内部所有制集中程度相对较高,并没有市场压力,可以轻松进行成本转嫁。另外,垄断企业不同于竞争性行业中的企业的被动接受价格变动,而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主动调整价格以扩大自身利益。由于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和信息的不对称,垄断企业总能够在与政府的博弈中获得主动,顺利地将企业增加工资和福利所带来的成本的增加转嫁给全国民众。
  (4)层层委托―代理关系,使垄断企业出现“所有者缺位”。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垄断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国家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所有者职能来管理垄断企业。由于国家不能亲自管理企业,又委托政府,然后政府委托职能部门,最后职能部门委托企业管理者,最终实现垄断企业的管理。由于层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最终对垄断企业的管理中出现“所有者缺位”的现象。
  (5)各种优惠政策和巨额国家补贴也促进了垄断企业工资的居高不下。垄断企业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使其拥有各种优惠政策(地租、融资、资源税等优惠)和巨额补贴。在优惠政策方面,在融资方面,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相比,在融资成本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补贴方面,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的数据,1994-2004年间,国家对于国企亏损的补贴高达3652.92亿元。而垄断企业是国企的最主要组成,因此这组数据从侧面反映了垄断企业在这段时间获得了高额的补贴。
  2 解决垄断企业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
  2.1 打破行政性垄断
  行政垄断性是垄断企业获得超额垄断利润的根本原因,所以,要解决垄断企业过高收入的问题,最根本就是要打破垄断企业的行政垄断性。
  (1)杜绝垄断企业高管与政府官员之间的人员流转现象。随着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度改革的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是其未来的制度形态。因此,垄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应该按照政府官员的管理模式,而是应该采用聘任制。同样,杜绝垄断企业直接调动到政府中任职,应按照正常的考核手续。这样可以使两者不再是利益统一体,以减少垄断企业行政垄断的可能性和程度。
  (2)规范政府行为,保证政策法规的社会公平性。在我国,各政府部门出台的各种法规、意见和条例,在执行的过程中,效力会大于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这样就惠及下属垄断企业,也就产生了垄断企业的行政垄断。因此,政府应该规范自身的行为,在制定各种法规条例时,要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让垄断企业回归本来的为民谋利的身份,以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
  (3)破除壁垒,引入竞争机制。在切断垄断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后,就要消除垄断企业形成的市场壁垒,在垄断行业形成竞争环境。减低或消除某些垄断市场进入的门槛,在市场中形成多元化产权和投资主体。而对于某些不� �宜完全放开的垄断行业,可以将其中的非垄断业务进入竞争机制。大力培养垄断行业产品的替代品,建立市场价格供求机制,消除超额垄断利润。
  2.2 建立一套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形成合理的社会个人收入差距。其次,通过税收方式来降低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程度。所得税具有累进性。再次,要清除垄断企业内部的不合理收入。建立合理的垄断企业分配制度,消除垄断福利、隐性收入、在职消费等不合理收入。
  2.3 国家需建立有效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一,国家需完善相关法规政策,限制垄断企业内部的不合理收入分配,对其内部收入分配直接进行管理,增加垄断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第二,对垄断企业收入实行“双控制”,即控制工资总额和控制人均工资。
  2.4 合理确定垄断企业在社会中的角色
  垄断企业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本身与政府应该有统一的公共目标,只是分工形式不同而已。宪法规定政府的原则是“不与民争利”,因此,垄断企业也应该遵循此原则。垄断企业的职责应该是:(1)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关系到民生的领域;(2)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3)需求的弹性价格低并且私人生活必须的物品行业,因为供给的波动会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容易造成社会恐慌;(4)由于特殊情况,或非人为原因垄断,供给方在谈判中处于巨大优势,使市场中不能正常定价的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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