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者从复印权中受益:信托受益权

  日本复印权中心为了维护作者的权益,在20年的历史里,做了很多难事实事好事,居然被以挑剔著称的日本作者称之为“娘家”,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日本复印权中心简介 社团法人日本复印权中心成立于平成3年(1991年)。这个中心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保护与图书、杂志、报纸等作品(著作、刊行物、出版物)有关的复印权利,促进图书、杂志、报纸等作品的公正合法、互惠双赢的复印使用。从另一个角度看,日本复印权中心通过把复印权作为事业来管理,其实也承担起了振兴创作、振兴出版、振兴学术、振兴文化的部分责任。复印权事业的主要内容,是在“日本著作权管理事业法”等法律限定的框架内,接受来自属于权利人的会员团体关于复印权的委托;对根据与使用者签订的复印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的复印使用费进行征收和分配;对社会各阶层提出的著作权、著作复印权会给予回应,并经常开展有关著作权、著作复印权的启蒙与宣传活动。
  日本复印权中心由日本的“著作权团体联合”“学术著作权协会”“出版者著作权管理机构”“新闻著作权协议会”等4个团体组成。
  日本复印使用许可合同签约的现状 截至2009年底,包括作为团体签订合同者和作为个体签订合同者在内,实际签订复印使用许可合同者的数量为5728个。2009年,作者(即作品、著作、刊行物、出版物的权利所有人)从日本复印权中心实际领取复印使用费总额为1.83亿日元。不少作者在出书或发表文章时,既拿不到稿酬,更拿不到版税;而在书出来或文章刊登以后,通过日本复印权中心,每年却可以拿到数量不等的复印使用费。
  截至2009年底,在签订合同者当中,一般企业占90%。对于包括民间团体和政府机关在内的公共机构,和以往一样,日本复印权中心继续呼吁其与著作权所有者签订复印使用许可合同。特别是政府机关,应当起带头作用。
  关于受到复印权管理的作品 截至2009年底,日本复印权中心已接受来自“学术著作权协会”包括学会、大学、研究所、企业在内的864个单位的1783种定期刊物和1470种单行本图书的复印权管理委托;接受来自“出版者著作权管理机构”273个出版者的1212种定期刊物和76510种单行本图书的复印权管理委托;接受来自“新闻著作权协议会”69家报纸――与各类学会杂志加在一起合计3087种定期刊物和77980种单行本图书的复印权管理委托。
  此外,日本复印权中心接受了来自“著作者团体联合”的作品复印权管理委托也很多,总数达到12881件。其中,“日本文艺家协会”为2999件,“日本脚本家联盟”为1875件,“日本美术著作权联合”为2310件,“日本写真著作权协会”为5170件,“日本电影剧本作家协会”为527件。
  通过官方网站提供各种信息 2009年,日本复印权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提供的信息有:
   不仅可以检索作品的名称、著作权人、作品的发行所名称,还可以检索作品的种类以及部分还没有委托管理的作品。
   这是所有会员团体的作者、出版者和出版物的指南。
   通过浏览这些“卡片”,就可以了解在作者、权利者团体与作品复印使用者之间,日本复印权中心是如何在进行复印权的集体管理。
   各种“小册子”言简意赅地解释了在作品复印使用时处理权利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这是日本复印权中心的事业概要、使用费收取规程、相关者卡片的英语版。
  关于复印状况的调查与使用费的分配 由于与日本复印权中心签订合同的使用者大多选择“包括许可简易方式”,所以,在这些组织内部进行的实际复印情况不能把握。然而,为了计算分配给各权利人的使用费额度,除了掌握被复印的作品名称、作品种类、作者名称以及作品的发行所名称等情况之外,还需要掌握复印量的数据。为此,从平成6年(1994年)以来,在签订合同的企业的协助下,日本复印权中心每两年开展一次复印实际状况的调查。
  日本复印权中心与国外的关系 从成立之初,日本复印权中心就注重与国际接轨。截至目前,日本复印权中心既是“复印权管理机构国际联合会”(IFRRO)的正式成员,又是“复印权管理机构国际联合会亚洲太平洋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凭借这两个身份,日本复印权中心与许多国家的复印权管理机构签订了复印权管理的双边协定,围绕应对数字化、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等诸多问题,开展信息的收集与交流等活动。
  亟待修订《使用费规程》 随着复印机器、复印设备的更加先进与发达,作品的复印使用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复印使用的便利性,为了进一步维护作者的权益,一是有必要扩大接受复印使用管理的作品的范围;二是面向国与国之间的相互管理,有必要加大平衡使用费水平的力度。因此,日本复印权中心在平成3年(1991年)制定的《使用费规程》,亟待修改并完善。据悉,2011年与2012年之交,已启动了《使用费规程》的修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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