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艾目标“实名制”] 云南防艾目标

  官员肯定“实名制”   “实名制”就像流感病毒,在这个寒冬里四处扩散。继菜刀、手机、火车票、避孕药、微博实名制后,艾滋病检测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实名”的目标。   在2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广西的做法向卫生部官员提问。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对实名制表示了赞同,他回答说:“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王宇的回答激起千层浪,特别是研究艾滋病的社会学者、法律学者、民间NGO人士以及感染者群体,对“实名制”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新浪微博的投票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投票者反对,三成左右的人表示支持,还有一成左右的态度是“不好说”。
  尽管官员和民间声音的隔空喊话甚是热闹,但“实名制”在艾滋病检测中并不新鲜。事实上,艾滋病检测在复诊阶段的实名制早已普及,广西相关条例虽然目前尚未公布,但此次争论的焦点,在于艾滋病检测的初筛是否都需要实名。
  艾滋病检测一般分为初筛和复诊两个阶段,在初筛阶段,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检测点允许匿名检测。
  如果受检者检测结果为阳性,他(她)还必须接受复诊以便确诊――在艾滋病初筛中,有一定比例为“假阳性”。而这一次复诊,疾控机构会要求受检者登记个人信息,以便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后续的治疗服务。
  “现有的流程,其实是一种很有效率的方式。既能保证高危人群自愿检测的积极性,又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上海律师周丹,多年关注和参与艾滋病相关法规的研究,他认为,如果广西准备在初筛阶段实行“实名制”,只会吓跑那些准备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
  
  患者隐私对面是公众健康?
  “但是这种方式(艾滋病自愿检测――记者注)在国际上,尤其是在一些高发地区有局限性。由于你携带了艾滋病病毒之后,会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别人有一个感染危害。在这种情况下,你说照顾感染者的隐私,还是控制疫情、保护公众健康呢?”
  2010年,小西走进广西柳州疾控中心,匿名接受了第一次艾滋病检测,随后他被确诊感染艾滋病毒。
  复诊的时候,按照要求,小西提供了真实的身份。拿到确诊通知后不到一个星期,小西接到他户籍所在老家乡卫生院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向他表示慰问,但这样的慰问没给小西带来温暖,反而加深了他的恐惧。“我那巴掌大的地方,真怕遇到熟人。”小西担心,卫生院会把信息转给村委会,而在一个小地方,村里的人不是亲戚就是朋友,隐私保护很难做到。确诊后,小西尽量不回老家,生怕他的事已经在乡里乡亲们中间传开。
  小西的担心不是没有来由,在他得到确诊结果时,他的一个朋友也得知了小西被确诊的消息,消息是一位艾滋病干预志愿者“传达”的,这名志愿者是他们共同的朋友。
  经历这一切后小西告诉记者,如果初筛就要登记身份信息,他当初一定不会迈出这一步。
  实际上一些感染者反对的不是检测“实名制”,而是没有隐私保护的实名制。感染者们愿意为了治疗的需要登记自己的真实信息,但他们害怕艾滋病感染者的身份被泄露,这会让他们无法生活。
  最近的十年中,政府倡导的反歧视宣传,在公众中已经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还普遍存在。在纪录片《在一起》中,涛涛一家吃饭的情形让观众难以平静:继母不能接受涛涛的筷子从火锅里夹菜,涛涛要吃什么,都由父亲替他夹,饭后,涛涛自己清洗自己的碗筷,不跟家人的放在一起。
  纪录片中的情景并不夸张,中国内地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患者至今,已经27年,但充满歧视的环境并未改变多少。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患者隐私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初筛阶段实行“实名制”,只会大大减少发现感染者的机会。无法发现感染者,控制感染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也就无从谈起。
  
  艾滋病控制该向前走
  “这么多年过去了,政府现在应该关心的,是艾滋病人耐药的问题,解决感染者就医、就学、就业问题,怎么会还在谈检测实名不实名?”在律师周丹看来,最近关于检测“实名制”的讨论,可以算是艾滋病防治观念的一种“倒退”。
  新千年的最初几年,艾滋病是中国媒体上最热门的词汇之一,经过媒体的密集报道,政府干预的力度逐年加强,中国的艾滋病防控逐渐形成了一套体系。因此,相对于2000年左右谈“艾”色变的气氛,如今的艾滋病防控基本已经走上相对成熟的轨道。
  2006年,中国出台第一部针对艾滋病防控的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在这部迄今最权威的条例中,并没有对艾滋病检测是否需要实名进行明确的规定。周丹参与了这部条例出台前的一些研究讨论,他告诉记者,当时专家们也曾争论过检测是否需要实名。最后,考虑到实名制争议太大,不如各地按照现实情况自行尝试,因此,专家们的意见统一为对此不做明确要求。
  目前,自愿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比例还很低。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科长陈曦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湖南省从1992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感染者到现在,确诊感染者接近2.4万人,其中主动检测发现的比例不到10%。陈曦介绍,非自愿的方式,一个是通过临床发现,另外有一部分是对监管场所的(检测),如针对毒品强戒所等。
  正因为自愿检测比例太低,发现感染者变得极其困难,因此,像云南、广西、湖南等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人数比较多的省区,有更强的意愿以“强制”的方式掌握艾滋病流行情况。陈曦主张:“在高流行地区应该是要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对住院病人,或是一些体检中,能够主动增加一些检查项目。”
  不过,事实证明,要想让“隐形”的感染者浮出水面,更好的办法是消除歧视,而不是强制实名。经过多年的反歧视教育后,美国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态度已经变得相对宽容,因此,美国相关部门掌握的艾滋病感染者人数,已经可以达到真实人数的75%左右。
  
  全民实名制:谁来保障信息安全?
  买菜刀实名制、火车票实名制、网络征婚实名制……“实名制”,这一中国人逐渐在越来越多的生活领域“被”接受的社会规则,引发了国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言论自由保障的深思。“实名制”的施行肯定是有利有弊,然而,是不是生活的所有领域都有实名的必要?“实名”给每一个行业带来的后果都是正面的影响吗?
  自3月16日起,新浪等四大门户网站的微博,将全部采取前台自愿、后台实名注册,未实名用户将被强制拦截,禁止发言。2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一市民李某接到快递包裹,当李某打开包裹时,包裹发生爆炸,将李某的面部和手部炸伤。于是,为遏制快递犯罪,快递行业的“实名制”开始提上日程。
  一时间,似乎“实名制”成为各行各业解决问题的“万灵丹”,似乎各个行业只要使用“实名”就皆大欢喜。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对于“实名制”中的主体和对象,社会群众对“实名制”真的是欣然接受吗?
  
  微博实名:微博网站充当“急先锋”
  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新浪、腾讯、搜狐及网易四大微博将在3月16日全部实行实名制,这使北京政府在去年12月16日公布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不再是一纸空文。经过四个月的前期准备和过渡,有关部门作为微博实名制的推手,已经在准备着采摘微博实名制丰收的硕果。
  有关部门通过微博实名制,不仅可以将管不住嘴的用户封停,还可以方便地找到相关用户。政府一方面通过实名制来监管微博舆论,另一方面主动地注册政务微博来引导舆论。
  在微博实名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推出的背后,微博网站其实充当了“急先锋”的角色。
  然而,微博实名制后,微博网站的压力也接踵而来。在CSDN等网站“泄密门”之后,个人信息安全受到用户的格外重视,能否将用户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将是微博网站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有人能够黑入微博网站窃取微博用户资料,那是对微博实名制最大的戏谑。
  同时,微博网站内容审查的负担将减轻不少。一方面是因为用户经过实名制认证,发表言论将变得谨慎;另一方面,由于一个身份信息只能认证一个微博账户,许多人因为不认证或者无法认证而不能发言,那些匿名马甲的言论也就被自动拦截了,能发言的用户量也比以前少多了。
  那么,实名制对微博的发展的影响是怎样呢?
  腾讯微博有关负责人表示,实名制不会对微博的发展造成多大影响。
  易观国际分析师董旭认为,实名制对互联网的真正影响取决于政策的落地情况。落实实名制的方式将成为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尽管微博实名制可能会对用户的活跃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却有利于提升微博媒体营销价值和用户的内容自律。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总裁胡延平表示,微博实名是打通电子商务的契机,从电子商务发展趋向考虑,真实身份认证有利于提高网民互信,降低沟通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不少网友也认为,微博实名制会有效降低“僵尸粉”和网络水军的比例,扼杀恶劣的微博营销活动,有利于塑造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这下‘水军’‘马甲’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了”,网友“特立独行”称,“淫秽色情、编造谎言、诬陷他人、假冒别人身份等行为也会减少。”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互联网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实名化的过程。从论坛、门户,到博客,再到微博,以及社交网站,网络越来越与网民的真实身份结合在一起。
  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2011年12月16日,“微博第一平台”新浪的股价一度跌幅达11%。2月7日,新浪股价跌幅达6.72%。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新浪股价的下跌与实名制新规引发的监管风险担忧有关。
  
  资料
  手机实名制
  目前,世界上强制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国家及地区并不多,有韩国、新加坡、泰国、澳大利亚、南非等。
  韩国从2001年起,就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
  新加坡要求运营商利用身份扫描系统登记用户,实施手机实名制。
  希腊国会立法于2009年6月推出手机实名制。
  泰国由政府部门发布法规,强制要求实推行手机实名。
  澳大利亚的手机付费制度与中国一样,后付费和预付费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经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从2004年起,等同实名制一样管理。
  美国的手机用户分为合同式和预付费式,只有前者才必须实名制。目前,选择合同式服务的美国的手机用户约占81%。英国主要是电信运营商通过商业合同的方式要求移动用户提供姓名、住址或办公地址、Email地址等信息。
  大多数国家的手机实名制均有相关法律措施保障。如德国制定了《数据保护法》和《商业合同法》,要求手机消费者提供给运营商的个人数据必须被严加保密,没有法律授权,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否则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追究运营商的法律责任。奥地利也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每一份手机入网合约中,运营商都要详细承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并且向用户提供良好的信息保密措施。
  电信实名制本身是一项关乎重大公共利益的制度,实施前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凝聚社会共识。如2003年瑞士决定对手机充值卡实行实名制前,就经过全国性的辩论。
  网络实名制
  目前强制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极少,韩国可能是全球首个积极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但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既不是一步到位,也不是全国“一刀切”,而是逐步推进的。2007年6月,韩国对日访问量超过30万人次的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采用实名制;从2009年4月开始,将采用实名制的范围扩大到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其他153个网站。
  绝大多数国家是通过法律而不是靠实名制管理互联网。其立法出发点及其法规的原则内容大致相近: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优先,保障公民基本权益,重点保护未成年人,打击网络犯罪。
  比如,为了避免互联网某些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各国都有专门立法。美国2000年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法国1998年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德国2009年出台了旨在保护儿童的《阻碍网页登录法》。日本从2003年9月13日开始,实施交友类网站限制法,禁止此类成年人网站向儿童提供交友服务。此后。日本政府从2009年4月又出台了《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安全法》。
  (摘自《金融投资报》《新民周刊》《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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