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探析|未成年犯罪的案例2018

  摘要: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结合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犯罪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所谓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监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是指已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即少年犯。
  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犯罪主体低龄化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有所提前,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据调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其犯罪的年龄阶段大致为:10岁—12岁开始有劣迹,13岁—14岁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岁—17岁进入犯罪高峰期。
  (二)犯罪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看,其作案手段往往凶恨残忍,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明显,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实施犯罪行为极少顾及后果。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
  (三)犯罪类型主要体现在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上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四)犯罪诱因简单,盲目性突出。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和诱因的随机性和盲目性很强。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十分简单,未成年人犯罪常常没有明确的目的,他们或因琐事吵嘴,或因小事纠纷,或是单单看不惯别人的行为就实施加害行为,从而导致犯罪。犯罪诱因的简单化使未成年人犯罪的盲目性、突发性加大,这给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实际困难。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成因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思维相对简单,自控能力较差,情绪不很稳定,易感情用事,一旦受到某种诱惑和刺激,容易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未成年人明辩是非的能力较成人低,好奇心和模仿性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而发生心理畸变。①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由于特定的生理、心理原因,很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有作案诱因简单、手段恶劣、不计后果等特点。
  (二)法制意识淡薄,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加大。不少未成年人不学法,不懂法,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分辨能力,以致于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 和谐稳定的家庭、正确的教育方法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问题家庭往往是导致问题少年的基本要件,也是产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三)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失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学业状况与未成年人犯罪密切相关,学习成绩差的未成年人学生,整天闷闷不乐,无心学习。同时,由于学业成绩差,有些校方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批评、挖苦,渐渐地,他们成为学生群众中孤独的竞技者。要么升学考试中金榜无名,要么过早的走进了社会的大熔炉。面对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事物和当代变幻莫测、奥妙无穷的世界,他们更加惊慌失措。
  此外,我国目前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不够完善,漏洞不少。我国在立法上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而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有效的配合与协调,使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出现了许多漏洞和空档。面对日益增多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苍白无力。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治理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兴衰成败的一件大事。针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志向。要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未成年人的头脑,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要通过生活小事、日常琐事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使他们能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把握好人生航向。
  (二)建立家庭教育的防线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第一任启蒙老师责任重大。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并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使他们从小就打下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及时向他们提出正确的要求和建议,鼓励督促他们自觉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激发其自尊、自信、自强,要克服和纠正简单粗暴、溺爱、放任自流等不良教育方式,应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和环境 。
  (三)巩固学校防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学校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当前要克服学校教育的弊端,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同时,要注意创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吸引学生,让学生爱学校,爱学习,爱生活,使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氛围中学习知识,健康成长。
  (四)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法惩治。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质不同情节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各自不同的惩治方法。这些规定既制裁了犯罪,又照顾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因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及时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活动,要严格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杜绝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①《试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钟其璧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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