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汪曾祺与“母舌”] 汪曾祺代表作品

汪曾祺把家乡话称为“母舌”,这个比喻很有意思。此喻是否系汪老之原创,我不知道,但他对“母舌”的运用之妙,阐述之精,无疑是文学界的一个突出现象,已在当代小说、散文创作中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在汪曾祺的小说、散文中,人们不难发现他的“母舌”之迹,尤其是在那些以高邮为背景的作品中,几乎是俯拾可见。这些看似不过是两三个字或三五个词,但在作品中却往往形成了一种氛围,一种气场,弥漫着一种独特的韵味。汪曾祺很讲究方言土话的味儿,许多苏北人、江淮地区的人之所以喜欢汪曾祺那些以高邮为背景的小说,其小说语言的“味儿”,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也可以喻为小说中的“味精”,使小说中的语言鲜起来了、活起来了。他在家乡高邮讲学时,曾说到他的一篇小说中写到高邮妇女头发用的是“滑滴滴”一词,不料却被编辑改成了“滑溜溜”,他感到很无奈。文学评论家叶橹先生时在高邮师范任教,汪老讲学时,他也在场。他传神地写道,汪老“说到这里时,他的表情是一种无奈的幽默,并加了一句:‘这么一改,成了什么味儿了?’学生们听的哄堂大笑,我亦忍俊不住。”当然,讲究“味儿”,还得要注意读者的“胃口”,汪曾祺在用乡音时还是很慎重的。他曾举一个例子说:“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属苏北发话区)把一个人穿衣服干净、整齐、挺括、有样子,叫做‘格挣挣的’,我在写时想用这个词,踌躇了很久。后来发现山西话里也有这个说法,并在元曲里也发现‘格挣’这个词,我才放心地用了。”(《小说技巧常谈》)汪曾祺说,“写有地方特点的小说、散文,应适当地用一点本地方言。我写《七里茶坊》,里面引用黑板报上的顺口溜:‘天寒地冻百不咋,心里装着全天下’,‘百不咋’就是张家口一带的话。里有这样几句:‘这车的样子真可笑,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还不怎么圆,骨鲁鲁,骨鲁鲁,往前滚。’这里的‘骨鲁鲁’要用张家口坝的音读,‘骨’字读入声。如用北方音读,即少韵味。”(《学话常谈》)也许是汪曾祺在张家口时间太宽裕了,他甚至还注意观察了鸟的乡音。他说:“坝上出百灵。……关里的百灵很多都是从‘口外’去的。但是口外的百灵到了关里,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教,否则它叫起来带有口外的口音。”汪老幽默地写了这么一句话——“咦,鸟还有乡音吗?”这样仔细观察鸟“母舌”的声音的,大概全中国作家中只有先生一个人吧!不仅小说中屡见高邮方言土话,在汪曾祺的诗中,也有以家乡话入诗的。如《赠杨鼎川》中的“雨洗门前石鼓子”、“闲游可到上河埫”。其“石鼓子”,为旧时大户人家门前两旁之鼓形石质装饰物,高邮人都是以“石鼓子”称之。“上河埫”,则是指高邮段的运河河堤。埫者,坝也。高邮人说去河堤,都是讲去河埫,若云河堤,那就是官话了,或是纸上的话了。《一九八三年除夕子时戏作》中之“何曾惆怅一丁儿”,那“一丁儿”也是高邮土话,喻其数量极小、极微耳。在《我的家乡在高邮》一诗中,其“闷芋头”、“女伢子”、“不丑”也是流行于江淮一带的高邮土话。诗中的这些高邮土话虽然不多,但高邮人读了,便会产生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和亲和力。高邮文游台,是高邮的名胜古迹之一,传宋代大文豪苏轼曾与秦观、王巩、孙莘老聚会于此,时人于此筑四贤堂以作纪念,后人称之为文游台。1991年9月,汪曾祺于高邮文游台即兴写下了一首七绝《文游台》:“年年都上文游台,忆昔春游心尚孩。台下柳烟经甲子,此翁筋力未至衰。”然后,他又用乡音吟诵一遍,使在场陪同的高邮市的乡亲感动不已。为什么感动,其乡音当是不可少之因素也!还看到一首诗,汪曾祺把乡音甚至用在了与高邮相隔万里的北方地区。在贺沈阳市文联主办的文学杂志《芒种》40周年的这首五律中,他就是用乡音押的韵。其诗云:“芒种好名字,辛勤艺百谷。佳作时时见,陵树风簌簌。好雨亦知时,欣逢年不惑。尊酒细谈文,相期六月六。”诗之二、四、六、八句之末字,只有用高邮话“读起来才顺口,才有韵味,才会觉得非常和谐。”汪老还十分关注家乡话的研究。高邮朱延庆先生对高邮话很有研究,是扬州市语言学会名誉会长,他在任高邮师范学校校长、高邮市副市长、高邮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多次接待汪老,与汪老交谊十多年。他们有一个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就是对“母舌”的研究。汪老在研究秦少游词中的高邮方言时,他还特地提到了朱延庆对“胳织”即“胳肢”一词的解释,“其说近似”。汪曾祺甚至还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翻阅了明代王磬的散曲和秦观的词,王、秦都是高邮人,汪曾祺就是想看看他们的作品里有没有高邮话。结果是,秦少游的词里有,王磐的散曲没有。汪曾祺不仅查阅融汇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还有新的发现,他认为,除两首《品令》中有高邮话外,秦少游的《醉乡春·唤起一声人悄》中,也有高邮话,这个高邮话,就是“半缺椰瓢共舀”的“舀”。汪曾祺认为:“这个字不是高邮所独有,但少游是高邮人,对这个字很熟悉,故能押得自然省力耳。”而且,秦少游的《品令》中的高邮话也不止是“天然个品格”那一个“个”字,他指出,“《品令》这两首词通篇都是用高邮话写的。”(《词曲的方言与官话》)就我所了解到的学术动态而言,这在秦少游的研究著述中,汪老的研究道前人所未云,无疑是有价值的创见。汪老还认为,“毛主席的诗词大体上押的是‘平水韵’,《西江月·井冈山》是个例外”,“是照湖南话押的韵。”汪老说,“毛主席用湖南话押韵大概是不知不觉的。”“填词的人在笔下流出自己的乡音,便是很自然的事。”(《毛泽东用乡音押韵》)汪曾祺之所以如此不忘高邮话,研究高邮话,一是出于乡情,因为他是高邮人。二是缘于写作,因为他是作家。出于乡情,他自然对家乡话不能忘怀。乡音,其实是乡情中一个最活跃的细胞,最容易被乡情“激活”,也最容易“激活”乡情。无论是唐·贺知章的“乡音无改鬓毛衰”(《回乡偶书》),宋·范成大的“乍听乡音真是归”(《将至吴中,亲旧多来相迓,感怀有作》),清·叶燮的“忽讶船窗送吴语”(《客发苕溪》),都形象地表达了乡音所蕴涵着的乡情。正如汪曾祺所说的“光是听见她(指汪曾祺的姐姐)的声音,就能想起高邮,想起小时候的好些事儿来。”缘于写作,汪曾祺则必须研究高邮话,因为“一个人最熟悉、理解最深、最能懂得其传神妙处的,还是自己的家乡话,即‘母舌’。”(《小说技巧常谈》)“一个人的‘母舌’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在他的作品里的。”(《林斤澜的矮凳桥》)他对方言还有这样一段精彩的论述。他认为,“每一种方言都有特殊的表现力,特殊的美,这种美不是另一种方言所能代替,更不是‘普通话’所能代替的。‘普通话’是语言的最大公约数,是没有性格的。”(《林斤澜的矮凳桥》)在不少文章和讲学中,他多次列举过鲁迅、沈从文作品中方言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的表现力,特殊的美。这对于初涉文坛、刚刚从事文学创作的文学青年来说,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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