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军队腐败】

  清代在军队中实行“薄俸制”。从皇帝的视角看来,采取“薄俸制”既省心省力,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但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对皇帝来说最后占小便宜吃大亏。  严重后果之一,是军队训练水平下降,战斗力几乎为零。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秋天,俄罗斯外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卢沟桥边参观了八旗军队一年一度的火器操演。他在游记《窥视紫禁城》中这样描写他所见到的景象:
  “军士们有的漫不经心地坐在帐篷里,抽着小烟袋。有的边吃早点边与卖小吃的攀谈,还有人在缝补第二天要穿的裤子。似乎没有人关心即将举行的操演。”
  演习过程更是敷衍了事,毫不认真:“操演开始了……一位参领……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挥了一下手中的旗子,射击便开始了。他放下旗子,表示射击符合规程,……但这一炮打得很不准,炮弹就落在大炮旁边,弄得评审官身上满是泥土。炮甲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擦了擦眼睛,走到另一门炮旁边。”
  观摩之后,科氏得出结论说:“中国的炮兵自然无法与欧洲的相比,唯一相同的只有打出的炮声……”
  与八旗相比,晚清绿营的状况更差。道光十四年(1834年)冬,两广总督卢坤巡阅广东水师。各营选出精兵强将,到总督面前亮相。不料一场考下来,连一枪一箭都不中者就有七十八人,仅中一枪一箭者有二百二十六人,让卢坤大跌眼镜。
  薄俸制不但导致士兵训练水平下降,还导致了军官道德操守的极度败坏。
  清王朝深知如此低微的薪俸不足以支持军官的生活,所以对军官的贪腐行为只能保持较高的容忍度。他们明知军官们会突破纪律界线,只不过仍寄希望于他们自我约束,适可而止。但贪腐行为的特点是,一旦开了口子,就会肆无忌惮,无所不至。所以晚清军队贪腐之种种光怪陆离,今人实在难以想象。
  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清代后期,吃空额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1853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
  第二条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把收入全数纳入私囊。
  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不但大炮,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
  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之运输护航。
  至鸦片战争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即所谓“陋规”、“土规”。正如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所指出的那样:“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
  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
  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解决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支出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量的一个“巧妙”的办法。所以皇帝们长时间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偶尔下下谕旨,重申一下禁止侵没,否则“从重治罪”“ 以肃戍政”等纪律,但大多虚声恫吓,并无实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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