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私有化不是洪水猛兽:国企私有化

     继2004年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之后,有关国企私有化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忧虑再一次引起人们关注。   2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遭遇现场抗议。一名自称“独立学者杜建国”的抗议者闯入会场,突然高喊:“银行不能私有化,国企不能私有化。”该男子在现场发放的材料中声称,世行的国企私有化方案是一剂“毒药”,矛头直指此前一天世行联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名为《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的报告。
  杜建国认为,“国有企业私有化,一方面将打断中国整体经济迅速壮大的势头,一方面将让少数人一夜暴富,把原本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据为己有,同时还将导致大量工人失业下岗。”
  杜建国的上述担忧有些过于杞人忧天,这也使得他的抗议行为更像是一场自说自话的“行为艺术”。首先,在世行对中国的这份报告中,并没有强调国企改革以私有化为目的,相反,报告中给的各种建议,落脚点都是加强竞争和提升效率。比如报告建议,“在必要情况下实施(国企)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同时要“发展民营部门,减少进入和退出障碍,加强包括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在内的所有部门的竞争”。
  其次,并没有证据表明,国企向全民私有化就一定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恰恰相反,杜建国们有意或无意间忽略的一个事实是,正因为国企不实行产权改革,才导致一部分国企收益向内部人私有化,成为他们为自己谋福利的工具。
  
  私有化未必导致国资流失
  
  很多像杜建国这样的人士对于国企私有化感到恐惧,认为如果中国的国企实行私有化,很容易重蹈俄罗斯私有化的覆辙,让少数人一夜暴富,多数人的利益受损。不得不说,这种僵化的思维已经过时了。其实只要方案设计合理,程序公开透明,俄罗斯私有化的覆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让我们回顾一下俄罗斯国企私有化的历史。1992年,俄罗斯政府出台私有化法。接下来的四年中,俄罗斯的1.8万家大中型国有企业完成私有化,其中,有70%的企业选择了管理者收购(国企管理层控股51%)这种私有化的方式。在俄罗斯国企重组和管理者收购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大型国企被“贱卖”的现象。
  但是,俄罗斯的这种私有化方案仅仅是国企私有化的选择路径之一,在中国,对于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国企私有化完全可以走不同的道路。比如,逐步、有序地将国有股份部分或全部变卖,资金全部充实社保资金缺口;或者是将上市的国有股份部分或全部分给百姓(全民持股),让百姓实实在在地共享国企成果。
  在全民持股方面,蒙古国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示范。2011年3月份,蒙古国政府决定将大型国有企业塔温陶勒盖煤矿总股份的10%约合15亿股股票分给本国近280万公民。与俄罗斯的管理者收购不同,蒙古国的全民持股模式是向全民分配上市公司的股票,过程比较公开和透明。同时蒙古国规定,在煤矿开采和股价稳定之前,国民将不被允许出卖手中的这些股票。
  在中国,如果采取全民持股的模式,同样可以规定若干年比如10年内不能在二级市场转让股份,只能每年享受国企的分红等。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国企股价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则可以防止分配的股份很快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全民所有已成内部人分赃
  
  目前,国企名为全民所有,但实际上已经成为少数人的牟利工具,全民所有变成了内部人分赃,同时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原国家工商联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曾警告,“不管国企有何进步,诚如有的学者专家分析,有一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就是万万不可形成国企收益的集团化、私有化,而企业的成本却是社会化。”
  胡德平的担心正在成为现实,国企特别是垄断的央企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其大多数的收益分配已经与全民无关,正在向国企的内部人私有化。这一问题往往被那些反对国企私有化的人士所忽略。
  2011年6月初,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曾表示,以2010年为例,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3万亿元,这笔钱的分配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上缴所得税(25%);归属少数股东(约25%);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留存收益(约25%)。
  最后剩下的25%才是母公司可以支配的利润,约为2800亿元。但这2800亿元中,又有近2000亿元被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和解决企业历史负担(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等)。
  由此可见,央企中的绝大多数净利润被企业内部人支配和享有。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央企的利润又有多少被全民享有了呢?据财政部的数据,2010年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仅为788亿元,占央企利润总额的比例仅为7%左右。这些上缴的红利又有多少切实用在了全民的福利上,更是一个未知数。
  从2011年起,中国对央企实行新的5%~15%的红利征缴率。但是,最高15%的上缴比例仍旧偏低。而在国外,法国国有企业除去税收之外,还需将利润的50%上缴给国家。在一些欧洲国家,国企税后利润的2/3都归于国家。
  国企的收益私有化给了内部人,完全违背了全民所有的性质,使得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所无。这种内部人分赃的局面只有通过进一步的产权改革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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