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阎维文_生命大于主义(外一篇)

  阮直现任《北海晚报》副总编,兼职北海市文联副主席、《北海文学》执行主编。广西散文创作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作协会员。2000年被《杂文选刊》选为“中国当代杂文30家”,《杂文报》、《杂文选刊》全国杂文大奖赛终评委。
  生命是一个人活着和存在的体现,命没了,生命之外的一切与那个个体的人就毫无粘贴了;主义是一个人或集团、党派的某种观点、理论和主张。主义的提出者死了,主义还在。
  如资本主义、虚无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无论哪个主义,都该是为人的生存、幸福创造出来的才有意义。如果有一种主义只唱高调,不干人事,把自己的主义凌驾于人民的生命之上,这样的主义就不如“王八蛋主义”实惠了。
  这样的主义在人类史上是有的,比如希特勒的“国家至上”主义,比如斯大林的专制主义,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主义,卡扎菲保守的民族主义,都是把主义凌驾于人的生命之上。凡是主张主义大于生命的,其无论是哲学家,还是草莽英雄,无论是集团一伙,还是领袖单帮都是人类史上的败类。而那些无论加入了什么组织、团伙、党派的人,只要他主张生命大于主义,他就是善的化身,美的象征,基督的恩典,佛祖的灵光。
  被世人誉为南京辛德勒的约翰·拉贝是个德国的纳粹党员,他就视“国家至上”主义为一堆狗屎。南京大屠杀发生时,他就利用德国是日本的盟国,自己又是德国纳粹党南京分部副部长的权力,勇敢地冲了出来,为南京市民建立起一个安全区。正是在这里,他拯救了20万人的生命。如果“国家主义”至上,南京那20万人的生命将会成为白骨。
  有些主义貌似美好,论说起来也美好,可就是无法见到它的好,这样的主义在我的主义中最好不要走出书斋,在书斋中美好,在象牙塔中美好,在“彼得堡”中美好还算美好,一旦付诸于行为就是一场场灾难,某些主义可以做学问但不可以实验。
  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向来不会善待过生命的国度,就别说主义大于生命了,连贞洁这堆狗屎都大于生命。那些冒死反抗性侵害的女人们,其实不就是用生命在保护着一种伦理的主义吗。
  在国人男权主义的观念中“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女人此刻捍卫的“贞洁”其实是她身后的某个臭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有强大伦理背景的男性。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遭遇性侵害的花季少女在情急之下跳楼、跳河甚至跳崖致伤致死的惨剧。这就是男权主义在用贞洁的伦理给女人洗脑后灌输的荒谬价值观。
  其实,从生理上来说,“贞洁”这个道德色彩浓厚的敏感词语对女性来说是绝对的不公平。未婚女性只要发生一次性行为就极易被发现是“不贞洁”的,可男性的婚外性就无法知道,就是知道了,好像也不算不贞洁吧,没有封建的男权主义,哪来“贞洁”这个词。
  “贞洁”这个劳什子的确是男权社会强加给女性的“不平等条约”,本身就来历可疑、面目模糊,你硬要拿宝贵的生命去跟它交换,除了会收获一腔玄虚的“道德正义感”之外,实在是划不来啊!
  善待生命就要从生命大于主义的价值观开始行事,一个人从诞生到死亡,经历磨难实在太多了,疾病、洪灾、绝症、饥饿、暴虐、谋杀甚至一个马蹄坑里的积水都能把人呛死,这些灾难对人的摧残都是无法对抗的,唯独主义对生命的毁灭可以避免,可恰恰这可以避免的毁灭,毁灭的生命最多。
  悲哀的人类呀!你造出万能的上帝为啥就管不住一堆混乱的主义呢?人类要一种主义就足够了,它就是生命高于一切,博爱超越一切的主义,这才是关于人类生存、幸福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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