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的模式分析:知识产权 传统文化

  [摘 要]在全球主流贸易手段转型的形势下,高科技知识产权的竞争力愈发突显。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较弱。以传统文化为代表的传统知识,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一种特殊形式,加强其保护平台的数据库建设,是落实我国传统文化复兴战略的必要举措。调研发现,我国传统文化产业数据库建设薄弱,已落后于印度等国。我国应当考虑借鉴本土专题型数据库建设模式,强化传统文化数据库文献及信息的完整性与时效性,保证国家组织性、建设持续性及产业价值化,以提升我国传统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库建设模式;国际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8-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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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冬,女,山东寿光人,哈尔滨工程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产业风险的系列法律研究;刘敏,女,湖北大冶人,哈尔滨工程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助理、法学硕士生。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2010重大课题“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10&ZD133);中央高校自由探索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初探”(HEUCF20121305)。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利用新技术无偿利用他国传统知识,以及抢注传统知识专利、商标等不正当国际竞争现象越演越烈。为便于全球专利授权机构最大限度地获悉传统文化权利人的提示,避免重复地授予新专利,从而减少对传统文化的不合理使用,也为了促进本土传统技术国际化推广及互利合作,建设一套完整性与时效性兼备的“传统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世界权威数据库”,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历史悠久国家的重大现实需求。
  2020年构建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目标确立后,我国十七届六中全会及时提出了文化复兴的重大决议。伴随包括传统医药在内的传统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提速,有关建设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研究议题的意义正在凸显。
  目前国际主流观点肯定了保护传统知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必要性,而这种国际组织的理论各国并未付诸行动,需要国家间的进一步谈判及合同签署,以及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应出台方能见效。对此,我国专家普遍主张应建立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然而,在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有形和无形构建上,至今实践中尚属稀缺而理论上更没有定论。在既有的众多学术成果基础上,本研究通过调研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的国内外现状,分析我国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在完整性与时效性上存在的问题,试图在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过程中,为传统文化保护平台方案研究提供参考数据和理论根据。
  二、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的概念及本质特征
  研究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平台建设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明晰相关概念。主张“数据库”建设而非“资料库”建设的原因为:
  1数据库与资料库的外延有差别。资料库英文释义Datebase(数据库)or Archives(档案文件),也就是资料库除了包括数据库外,还包括非数据库模式的档案文件。何谓数据库?在科技领域,《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学与计算机》将其界定为:“数据库是为满足某一部门中多个用户多种应用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数据模型在计算机系统中组织、存储和使用的互相联系的数据集合。”显然,此处为狭义的数据库,仅包括“电子数据库”。但是,数据库所具有的高效的整体性、共享性和检索结构化的本质特征已可见一斑,这正是数据库区别于文件及其他资料库的基本特征。
  2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数据库的建设路径更为适合。研究发现,传统知识作为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的一种特别保护形式,它的保存和发展需要具备一定公开性、主体的群体性和一定地域内不特定人的无偿使用性。因此,在现实中,易产生传统知识被无偿使用而使用人或审查机构不知或难以查找该传统知识权利人的问题。由此,可以设想,针对传统文化保护的资料库,如果选择非电子化的文件档案库,不但易被不特定人合理忽略,而且各国审查机构也可以合理不知,并授予其他人该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造成传统文化的流失及知识产权的跨区域滥用。反之,如果利用电子网络的跨地域传播技术,通过建设传统文化数据库的路径予以保护,可有效实现传统知识保护的最广范围公开明示要求,在惠益分享等配套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体系下,实现对传统文化予以相应产权的保护、地域文化的跨国尊重及更正宗地广泛传承。所以,建议选择对传统文化的电子数据库而非资料库建设。
  综上所述,收集和整合我国以传统医药和传统民间文艺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并建设传统知识数据库平台,给予其相应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难以符合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却又常被盗窃的我国传统文化资源而言,不仅是对其分类基础上的创新,更将有利于大力推进我国传统文化数据系统的整理、传播、检索和保护等工作的开展。我国传统文化相对丰厚,加强传统文化数据库平台建设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三、我国传统文化优势产业数据库建设现状
  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信息时代,包括传统中药在内的我国传统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文献和信息数据库建设离不开对新技术工具的充分利用。譬如,电子数据库及非电子数据库建设也应当用于传统医药信息的完整保存、高效查询及全球化的推广行动中。2008年中国专利局(SIPO)曾向欧洲专利局开放中国的传统中药数据库;2009年2月2日,印度政府授予欧洲专利局进入其传统知识电子数据库(TKDL)的使用权限;此前其他一些国家也给予欧洲专利局进入其传统知识数据库的权限。研究发现,通过对本土传统优势产业科技信息数据库集中建设及有组织地推广,强化传统优势产业的全球化及相应市场竞争力,正成为诸多国家发展传统优势产业的关键路径。对此,我国刚刚起步且步履维艰,而以印度为代表的其他具有传统产业优势国家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
  目前,世界范围内对传统文化的数据库建设存在三种主要类型:1整体弱化型,就是把传统文化混同在现代技术记载的角落中,并以偏概全,结果造成传统知识的弱化,以美国为代表;2本土偏倚型,就是号称全球文献和信息范围的数据库,实际只重点记载本国传统文化,结果自然忽略了他国的诸多传统知识记载,以日本代表;3本土专题型,就是只以本土传统文化的文献及信息为资料范围,以印度为代表。比较而言,前两种是以将平台建设成为被世界组织普遍认可和检索的全球性权威数据库为前提条件的,否则对传统文化的弱化或偏倚等影响无从实现。第三种则需要保证本土该传统文化专题资料的更加完整性和时效性,否则难以得到世界组织及他国的自愿采纳及检索。毋庸置疑,我国传统文化资源极其丰厚,又肩负促进文化产业复兴的历史使命,其自身足以也应当建成独树一帜的专门数据库。所以,我国理应考虑选择类似于第三种本土专题型的数据库建设模式。   (一)国内建设现状
  目前,世界上最典型的传统医药专利数据库当属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建立的中文版“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CTCMPD),2004年实现了中英文同步。CTCMPD是我国知识产权局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库系统,其中就包括了“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该数据库收录了我国自1985年至今的所有中药发明专利。截至2004年11月,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所收录中药方剂约为6万个,其中记录的专利文献量已达27000余件。但是,从近十年来的运行反馈效果看,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尚无法在我国传统医药专利检索中发挥最大实效,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建设的及时性未能实现。此外,我国使用的中药材资源有12807种,其中药用植物有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常用的中草药达五六百种,利用这些中草药形成的制剂不计其数;临床总结的秘方达三十多万个,其中有文献记载的就有六万多个。但是,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仅限于已达到专利正式授权的中药,难以实现其完整性。
  除了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外,我国已建立的中医药数据库约有数百个,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SIRC-TCM传统医药化学信息系统、中医药数据平台、传统医药化学数据库、金纬达网络信息检索系统等。与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类似,上述中医药数据库的查询结果都是以部分记录的全部字段信息的形式提供给使用者,能够初步满足用户的文献和信息检索需求,以查全度、查精度、便捷性、时效性为评价指标,但是文献及信息也未能实现完整性与时效性。由此,其权威性一直没有实现,市场价值也日渐减退。进一步调研发现,国内这类数据库并非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义上的数据库,而是为图书馆学检索意义上的数据库。可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平台建设切入点,传统知识产业信息及文献数据库在我国尚属空白。
  张 冬 刘 敏:全球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的模式分析
  张 冬 刘 敏:全球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的模式分析
  (二)国外发展现状
  与我国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进程缓慢相比,部分国家的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则更为先进,前文所提的三种类型这里逐一分析:
  第一种类型以美国为例。作为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MEDLARS系统中最具权威性和规模化的MEDLINE(MEDLARS on-line,联机医学文献分析和检索系统)数据库是世界著名医药学数据库之一,它收录了1966年至今全世界70多个国家出版的医学相关期刊3800多种,并有920万条图书专著等其它文献。尽管MEDLARS数据库收录的中草药文献量不大,但由于它所收录的文献都是已刊登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英文刊物上,而且MEDLINE数据库为用户提供了诸多免费查询的路径。因此,该数据库的建立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第二种类型以日本为例。日本特许厅在网站上提供日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中草药专科信息,为世人提供获得世界中草药专利的文献及信息资料,而其中日本专利文摘最为丰厚。
  第三种类型以印度为代表。1999年,印度政府在对美国专利局授权的姜黄和basmati专利提出最终成功但却昂贵的异议后,同意建立“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以下简称TKDL),并将这一任务交由印度国家科学普及局(NISCOM)和印度药品和疗法系统部(ISM&H)共同完成。TKDL首次将印度传统医药典籍翻译成英语、法语、德语、日语及西班牙语五种语言,供审查员查询。据悉,TKDL的这一保护传统知识产权的模式获得了诸多发展中国家及组织的肯定,如2006年初就着手建立自己的传统文化数字图书馆的南亚合作组(SAARC)。
  四、印度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的启示
  印度TKDL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帮助全球各国专利局审查员驳回抢注印度传统技术的专利申请,更对保护印度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
  从TKDL平台建设的发展历史上看,在建立该平台之前,经历了姜黄(Curcuma longa)案和楝树(Azadirachta indica)案的印度官方开始高度重视传统医药等传统知识。进一步调查发现,已被国外医药公司抢注的包含印度传统医药元素的专利约有5000个,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为15亿美元。由此,印度政府决定建立以印度传统草医学为记载对象,且使公众得到的知识以数字化格式表达的TKDL数据库。据统计,约有35000种Slokas(Versus&Prose)和配方的信息被输入TKDL电子数据库,该平台大约有140000页有关印度传统草医学的知识,供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目前,印度已与英国商标专利局(UKPTO)、欧洲专利局(EPO和美国商标专利局(USPTOU)等国际知名专利局签署了多份合作协议,并通过检索TKDL中所收录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向后者提供特定专利申请的检索服务和分析报告,进而协助上述专利局审查员驳回相关专利申请。印度也成为了世界上惟一一个为保护传统知识、避免授予错误专利权而设立专门机构及相应权威数据库的国家。
  从TKDL平台建设的步骤和结构上看,该平台建设是一项颇有组织性的有序工作。首先在长达8年的时间组织200个研究人员几乎收集了全部的印度医学古籍,这些古籍的内容涵盖了23万个传统配方和疗法,其中就包括了传统医学疗法生命吠陀医学(ayurveda)、悉达医学(siddha)、尤那尼医学(unani)和瑜伽姿势等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同时TKDL还将大部分由印度语、梵语、阿拉伯语、波斯语、乌尔都语和其他语言撰写的传统医药文稿转化为可检索的数字格式,大大降低了检索的难度。而且该数据库可供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等五种文字检索。该在线数据库存储文本量达到了近3500万页。甚至还可检索到已有500年历史的有关印度古医学和草药治疗的文本。目前,通过有效运用TKDL这一兼具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平台,全球专利审查人可以快速地获悉递交上来的专利申请是否为印度医药学里已被广泛使用的传统知识。
  从TKDL平台建设的实施利用上看,该平台已成为印度国家干预组织实施的全球专利预审团行动的有力根据。在印度,为了提高专利授权率,发明人通常会最大程度地公开发明所涉及的传统知识或遗传资源。因为印度《专利法》明确规定了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信息披露制度,即如果一项专利申请没有披露或错误地披露了专利申请涉及的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任何人都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异议。这一规定促进了TKDL的扩张和应用。同时,印度政府还在国内组建了一个团队,负责“全球范围内侵犯印度技术的专利性审查”的“全球专利预审团”。该团队成绩斐然,仅在2009年,TKDL就向欧洲专利局提供了36个天然药物领域应予以驳回的专利申请及其对比证据清单。截至2010年6月,已有15个专利申请被列入了欧洲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名单。实践证明,印度TKDL这类通过整合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图书情报机构后建立的保存、传承、保护传统医药等传统知识的电子数据库模式,是一项建立举国体制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而维护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有力举措。   从TKDL平台建设的实施效果上看,它不但有效阻止了全球不正当的专利申请,同时还使印度在对抗以跨国医药公司代表的发达国家医药公司所实施的海盗式掠夺印度传统草医药的经济利益博弈中掌握了一件有助于相互制衡的武器。另外,TKDL平台的管理机构还十分重视挖掘现有传统医药知识,进而更好地保存和发展传统医药文化。如该平台已先后与丹麦皇家药学院和特里凡得的热带植物花园和研究所等国际合作生物多样性组织展开合作,共同致力于研发具有市场潜力的医药产品。合作双方之间按照“惠益分享原则”将在利用印度传统知识所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与所有相关的社区分享。这种有偿使用传统知识的模式在尊重传统知识权利人的同时,更令以传统知识为代表的传统文明成为现代文明进步和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值得同样拥有古老文明和优质传统知识的我国加以思考和借鉴。
  可见,印度的TKDL建设颇具国家干预性、投资管理的可持续性及产业利用的商业价值性。其实,在传统文化容量和影响力上,我国传统知识占据的产业竞争优势本应更加卓越。如在传统医药的研究和开发过程中,中国中医药数据库所发挥的作用通常会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相关数据库更为凸显。调研发现,美国学者Michael McCulloch及其同事为撰写《有关中草药与干扰素治疗乙型肝炎随机对照试验的Meta分析》所检索到的相关文献量为587篇,其中583篇来自中国中医药文献数据库,仅有4篇来自于英文文献数据库。在传统医药研究中,能提供相关参考文献的英文医学期刊屈指可数,而中文医学期刊却是数量颇丰,更具参考价值。
  可以预见,伴随我国对本土专题型的数据库建设模式的深入研究及合理借鉴,针对国内现状,有组织地强化传统文化数据库文献及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效性,我国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在国际竞争中的权威性必将得以树立及跨越式提升。
  [参考文献]
  [1]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2005-2006)[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306-311
  [2]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电子学与计算机》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学与计算机(第2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680
  [3]张冬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取向刍议[J]知识产权,2011(4):75-78
  [4]白隆华,缪剑华,柯芳论生物多样性与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J]中药研究与信息,2005(7):29
  [5]陈荔子,郭允军,李方平实用医学文献检索[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7:194
  [6]梅智胜,肖诗鹰,黄璐奇,刘铜华印度对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的立法和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2007(3):29
  [7]SAARC to Set Up Traditional Knowledge Digital Library[N]The Financial Express(New Delhi),2005-01-04
  [8]黄玉烨浅谈中国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J]科技与法律,2005(3):101
  [9]关月保护传统医药学专利——印度建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N]健康报,2009-03-17
  [10]汤普森路透公司数据库印度政府亲自出马,国内组建“全球专利预审团”[J]科技促进发展,2010(9):91
  [11]唐晓帆,郭建军传统医药的著作权和数据库保护[J]知识产权,2005(3):28
  (责任编辑:乔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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