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盛满了无奈?] 惠满浓米酒

  2012-10-30 23:30:46  公务接待对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广东南雄市百顺镇为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在今年的公务接待中,用自酿米酒代替了从市面上购买酒水。百顺镇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镇,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经济基础薄弱。
  米酒,是诗人笔下情怀的寄托。但于百顺镇,米酒却无浪漫的滋味,而是不得已的苦衷。一杯米酒,盛满了伤感与无奈——百顺镇有时一天要接待好几拨客人,每年用于接待的酒水消耗不少,“平均一个月要喝掉一百斤酒”。财力紧张,无力承担昂贵的饮酒成本,不得不选择五元一斤的米酒。
  百顺镇的遭遇颇具典型性,在公务接待中,用米酒代替白酒尤其是名酒,颇有推广的价值。一来可以节省公帑——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仅控制高档白酒消费,就可节约40%的费用”;二来对身体也有益处,毕竟米酒较之于白酒,营养价值要高得多,哪怕多喝一点也无大碍。一些天天泡在“酒缸”里的基层官员,常年暴饮白酒,早就喝出了一身病,不少基层官员感慨公务接待是个苦差,“有时一天甚至要接待三四批来客,以至吃饭犹如赶场子”。
  《人民日报》报道过一名乡镇干部的苦恼:“一层层的领导下来检查、考察、视察,有的是真检查,有的就是走马观花,实际上是来要酒喝的,还炫耀说哪里请他们喝了什么名酒,他们在哪里又喝了多少钱一瓶的酒等等,明摆着是要好酒、好烟、山珍海味来伺候。”如果真摊上爱喝名酒的主,百顺镇拿出米酒,岂不等着挨骂或得罪人?
  前不久,某地接待办公室打出“接待就是生产力”的标语,一时引发网友围观。不管这是实话实说还是潜规则公开化,一些地方确实相信接待就是生产力——把来检查的官员伺候好,确实有利可图,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人民日报》披露,一些“考核验收团”不看基层的工作力度,只看基层的接待态度;不管基层的工作好坏,只管基层的盛情招待;不顾考核验收的原则标准,只顾基层招待的各项标准;不在乎考核验收的实效,只在乎基层送上的红包……如果验收变成了“宴”收,你端上寒碜的米酒不是自讨苦吃吗?显而易见,米酒接待能不能推广,不仅取决于基层的意愿,还取决于到基层检查、视察、考察的官员之自觉和决心。
  其实,早在2006年,中央即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还规定,“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如果公务接待实行自助餐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别说高档白酒用不着,连米酒也无需准备。
  说白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乃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不能靠官员的自觉,还得靠制度改良。除了落实中央相关规定之外,还应该在财政预算上发力,公务接待消费必须全部纳入预算,同时管好预算外资金。此外,还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推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实名制、公示制,来了多少人,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钱,在哪里吃的,什么时间吃的,都有哪些人……都一一公开,让民众看得到、查得清、验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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