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在推进同城化建设中的应用]

  【摘要】  由于地域间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对等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粗放式的工商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如何实现工商管理的同城化,助力“鄱阳湖经济圈”发展,成为圈内工商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鄱阳湖经济圈
  伴随着鄱阳湖经济圈的高速发展,经济圈内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的特点,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不断提高。
  一、现有工商管理模式对同城化的影响
  随着“鄱阳湖经济圈”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工商管理模式对同城化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鄱阳湖经济圈”的发展。其主要表现为:
  (一)工商管理流程未统一。各地国税系统没有统一的征管流程。2011年2月省国税局发布了《江西省国税系统统一办税服务流程》,该流程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程、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制定,基本覆盖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我省国税系统办理的各类涉税业务,初步明确了各项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涉税申请资料和承诺办理时限。但各项办税业务的服务流程仅列示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之间的办理环节,内部流转环节和审核要求则授权各地市国家工商局依照总局和省局规定执行。由于各地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存在差异,不同地市对同一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有所不同,这样既影响了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弱化了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也影响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大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集团式大企业,这些大企业具有组织结构复杂、跨区域经营、财务核算集中、信息化应用程度高等特点。从纳税人需求角度来说,由于跨区、跨市或跨省经营,需要工商机关提供统一的、明晰的、规范的税收管理制度。但税收实行属地管理,“鄱阳湖经济圈”内的不同城市,工商机关的管理措施和在政策理解上会有一定差异,以及政策执行与管理缺乏顺畅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工商机关无法为纳税人提供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商机关执法的统一性。具体来说,在大企业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规程缺乏操作性。对大企业的管理,目前仅有《国家工商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但这个规程只适用于国家工商总局定点联系的45家企业(45家中有31户是特大型国企,10家国际知名企业和4家大型民营企业如华为、上海复兴等,这45家企业约占全国税收的23%)。《规程》是按照特大型企业的标准量身打造,对一般大企业,我们感到运用起来针对性不强,在管理上,基层工商机关还是凭过去经验来管理,使之管理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二是缺乏信息交换平台。经济圈内各工商机关之间目前还未建立统一的工商管理平台和顺畅的信息交换平台,使处于某地的工商机关很难了解到企业在区外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况,管理上存在着盲点和漏洞。
  (三)信息采集机制不完善。工商管理流程是工商机关和工商人员开展日常税收工作必须遵守的一种工作规程,它具有信息化、程序化、流程化的特点,税源实现专业化管理必须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工商管理流程,这个流程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数据信息为支撑的。在税收风险管理中,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对风险等级进行排序,最后需要对风险进行应对,这都需要大量的涉税信息,而这些信息不仅有来自纳税人和工商机关的,还有来自外部的,如发改委、财政、工商、地税、供电、金融、房管、社保等部门的涉税信息。可以说,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工商管理改革的深度和力度。但我国目前税收信息仍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登记、申报等途径,信息采集手段单一,信息内容不全面,信息质量不高,
  二、推进工商管理同城化的几点建议
  受欧债和全球经济的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鄱阳湖经济圈”要冲破经济发展的颈瓶,实现预定的目标,必须化困难为机遇,锐意创新,抓住工商管理薄弱的环节,深化工商管理改革,发挥税收的职能,才能助力“鄱阳湖经济圈”的发展。为了推进税源管理的同城化,课题组建议:
  (一)要树立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意识
  1、完善企业自主申报工商制度。在服务关系中,传统的工商管理模式更多强调工商机关的管理,各项改革和工作往往着眼于工商机关内部,而往往将纳税人处于被忽视的位置。现代工商管理改革则打破传统观念,将确立征纳双方遵从税法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纳税人依法享有接受工商机关必要服务、法定税收优惠政策、法律救济等权利,同时也负有办理工商登记、正确履行申报纳税等法定义务。
  2、要有措施保障企业的自觉意识。一是要转变观念。通过工商宣传,改变工商干部保姆式管理思想,由大包大揽的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明确工商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行政,做好工商服务和工商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工商管理程序和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帮助企业方便、快捷、准确地履行义务,促进法律遵从;改变企业的被动管理观念,由被动管理向主动遵守转变,明确企业享有的权利,负有的义务,使企业在主观上和客观上能够成为自主遵从工商法律的主体。二是要优化工商服务。深化工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鄱阳湖经济圈”内精简审批项目,减少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工商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工商事项大厅一站式办理,实现厅进厅出。三是积极培育中介机构。目前江西省内工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少,且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工商代理从业者的职业胜任能力;需要积极引导、培育中介机构的发展,扩大涉税中介的规模;可以在纳税评估、工商稽查、执法督察等环节探索引入涉税中介力量,提高中介在工商管理改革中的参与度。
  (二)推进圈内工商管理的同城化
  鄱阳湖经济圈发展的蓝皮书中提出了“七个一体化”,即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文化旅游发展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生态环境一体化。“七个一体化”,使“鄱阳湖经济圈”的同城化更具实质性的内容,税收作为重要的组织收入手段和宏观调控手段,也是同城化推进中必不可缺少的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从而提高鄱阳湖经济圈对经济体的吸引力,发挥鄱阳湖经济圈对合肥经济的向心力作用。
  (三)强化大企业工商管理
  大企业既是国家工商管理的重点,同时,由于大企业工商事项复杂,也是管理的难点。管好大企业,既保障了收入,对一个行业的规范管理也具有指导意义。随着经济圈不断的发展壮大,一批大企业集群正在形成。要强化大企业工商管理,一是提升大企业管理层级,对大企业尤其是对跨国、跨区域设置总分机构的集团公司,在属地入库的原则下,由省局大企业和国际工商管理机构实施针对性风险应对。二是建立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工商管理信息系统,读取经济圈内大企业各类工商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配套建立经济圈内各工商机关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无障碍式工作联动协调。三是提供个性化服务。着力理解和了解商务环境、商业行为、遵从特征,实施业务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业务“套餐”,充分满足其个性化的工商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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